按照学位证书的学历进行认定。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根据归国留学生提出的申请,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办法机构的合法性,甄别国(境)外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办法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的真实性。
申请者申请前应已获得国内高校颁发的同等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或者能提供相应的学籍证明,同时请国内在读高校将交流项目介绍和与外国院校签订的合作协议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提前递交至中心。
扩展资料:
留学生学历认证的相关要求规定:
1、请申领教育部印制的外国留学生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学校逐项认真填写《外国留学生毕业预报表》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负责外国留学生工作的外事主管部门审核。
2、有关学校至迟在留学生毕业前30天,将经审核后的上述《预报表》统一报基金委,以申领证书。
3、自费生的毕业证书将按规定每份收取工本费20元人民币(包括证书、封皮的制作费和邮寄费),此项费用由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支付,不得向留学生另行收取。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毕业证书仍免费提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留学生学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