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怎么办理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已回国留学人员(回国期限不超过一年者)可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委托人护照复印件(照片页);
②委托人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委托人国内所在单位的在职证左边明信右边或街道证左边明信右边原件;
④经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写明委托的事由、在新学习和结业时间及相关简况,并写明被委托人的护照号码;
⑤最终毕业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
⑥被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