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回国派遣、落户手续须出具:
1.最高学历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须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在国外进修,须提供国外单位的进修证左边明信右边原件及复印件。
2.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国内单位接收函原件。如
4.本人护照原件及首页复印件。
5.如跨省、市落户,须出具注销户口证明或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6.档案所在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如出国前系在职人员,且仍保留公职,须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的证明原件。出国前为学生,须出具原毕业学校未经分配的证明原件。
7.留学回国人员派遣落户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