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4-10-21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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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关总署发布消息,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免税车的时限将进一步放宽。今后,留学人员学成后在外停留时间不超过2年,并自入境之日起1年内向海关提出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的,海关均可批准其申请。但是具体手续仍按现行的有关规定办理,在申请时,留学人员应提供有效出入境证件、中国驻外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留证明等。这次对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免税车进行规范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许多国家重点吸引的回国杰出人才无法在规定的时限(1年)内办理购买免税车;二是国外一些院校在学生毕业6个月甚至1年后才制发毕(结)业证,致使部分留学人员无法在规定期限内(6个月)向海关提出申请;三是部分留学回国人员由于不了解有关规定,绕开生产厂家向车行购买国产汽车,从而使留学回国人员无法享受国家给予的免税待遇(汽车进口件免税一项)。海关总署还规定,海关在审批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免税汽车时,应于留学回国人员在生产厂家购车后,再将《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小汽车准购单》一式四联中留学回国人员专用联退还本人;如果留学回国人员坚持带车行按市场价格购买国产轿车,海关则应按照有关规定,不受理此类不属于海关监管车辆的审批手续,有关免征车辆购置附加费问题,应由留学人员直接报有关主管部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