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转户申请7+职,发现17年有两个月个税两家公司都申报的工资薪金所得,一家就职的正常申报,另一家应该是劳务费,错申报成工资薪金,共两个月,每个月申报金额500。现在这家公司已经注销了,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呀,哪位大神知道,烦请告知谢谢
居转户申请7+职,发现17年有两个月个税两家公司都申报的工资薪金所得,一家就职的正常申报,另一家应该是劳务费,错申报成工资薪金,共两个月,每个月申报金额500。现在这家公司已经注销了,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呀,哪位大神知道,烦请告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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