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去医院验伤吗?有报警吗?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因此,遭到家暴,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求助,也可以报警或起诉。关于家暴证据,证人证言、医院开具的验伤证明、被家暴的录音录像资料、施暴方写的悔过书、向妇联和居委会等单位的反映材料、家暴报警后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和告诫书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家暴的证据。遭到家暴,您也可以起诉离婚。家暴是法院应判离的事由之一。建议委托律师帮您,具体情况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