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上海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
有中级职称:需要满足前3年社保基数1倍以上,后4年1.3倍以上
无中级职称:需要满足前3年社保基数1倍以上,后4年累计36个月满足2倍(其余时间需满足1倍)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不作为本项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1)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职称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的人员申办居转户的,且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应达到一定的市场化评价标准。
(2)持证前取得的外省市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视同本市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
(3)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律师执业证,且从事专业工作的,也可申请居转户。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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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倍的,在申办居转户时可不受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也就是说1倍社保即可满足在临港的落户要求,而在临港以外的地方,不受职称限制的要求是两倍社保。在临港申请居转户,不仅年限可以缩短,社保缴纳费用也在减少。
解读:
在张江科学城工作,也可以和临港一样享受缩短年限政策,居住证年限由7年改为5年和3年,具体要求跟之前临港的要求大同小异
注意:张江科学城不能享受临港的一倍社保落户政策。
临港上海居转户对公司和个人条件都有明确的要求,这次公布的新政策只是降低了对社保的要求,其他的基本要求还是以去年年底公布的临港居转户优惠政策为准
关于用人单位的要求是:
单位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新片区。用虚拟的集中登记地址注册,或者只是在临港注册实际不在临港生产经营的单位,都无法享受优惠政策
关于个人条件的要求是:
一般的单位上海居转户年限可以5年,其中临港社保满3年;重点产业布局单位申请到新片区推荐资质后,上海居转户年限可以缩短到3年,其中临港社保满两年。同时,两种情况都要承诺落户后继续在临港工作2年!
简单说就是交满3年临港社保才能享受临港的落户优惠政策,张江科学城对于享受居住证年限优惠政策的要求跟临港基本一致!
1、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下同)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2、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3、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4、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2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5、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连续2年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2年。
6、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