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冗长又复杂,看不懂怎么办?来看看精简版的:
一、7年+中级职称
1.居住证时间、社保缴纳时间、个税缴纳时间均满足≥84个月
2.累计年份内社保基数要和个税、工资流水相匹配
3.累计7年的前3年社保基数>1倍,后4年>1.3倍(政策虽然没有这方面的明确性规定,但这是无数有志之士慢慢总结出来的一种经验吧)
4.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纳单位、个税缴纳单位要一致,否则扣除(不一致需要原单位提供说明;若存在中介代缴或人事外包的情况则需提供情况说明、中介资质、相关协议等)
5.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外省的需要复评)
6.符合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无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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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7年+2倍社保
1.居住证时间、社保缴纳时间、个税缴纳时间均满足累积≥84月
2.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纳单位、个税缴纳单位要一致,否则扣除(不一致需要原单位提供说明;若存在中介代缴或人事外包的情况则需提供情况说明、中介资质、相关协议等)
3.累积时间7年内前4年社保基数>1倍,后3年连续(注意是连续!)社保基数>2倍
4.申报前36个月内居住证持证期、个税缴纳及社保缴纳(因转换单位造成的社保补缴不得超过2个月),均必须连续无中断与补缴(待业也为中断),否则重新计算36月
5.累计年份内社保基数要和个税、工资流水相匹配
6.符合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无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三、5年+3倍社保途径(科创岗位)
1.居住证时间、社保缴纳时间、个税缴纳时间均满足累积≥60月
2.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纳单位、个税缴纳单位要一致,否则扣除(不一致需要原单位提供说明;若存在中介代缴或人事外包的情况则需提供情况说明、中介资质、相关协议等)
3.自申报日起近4年内累计36个月本人社保基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
4.需岗位说明书,要求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经理、销售、人事、行政、管理等岗位不可申请(如何认定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请咨询各区人才柜台)
5.累计年份内社保基数要和个税、工资流水相匹配
6.符合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无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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