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受理:某A公司人事到人才中心受理点为其员工张先生上海居转户。
人才受理:张先生在面试时告诉HR自己是大专学历,后来经过面试合格,就业于A公司多年,且上海居住证和持证期间社保累计已满7年,本人承诺无违法犯罪记录。
根据张先生所提供的材料,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受理了其申请,并报送审核。
人才审核:教育经历填写有大专学历,提交纸质材料却无法出具,后来发现其实本身并没有获取专科学历。
处理结果:根据复核情况,张先生上海居转户申请被拒,申报单位被要求详查、核实反馈张先生的学历真实情况。
解读: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在申报前应确认申请人的相应信息是否属实,申报单位和申请人都应诚信申报。
政策依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第十四条(左边法律右边责任)规定:持证人员和单位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或者伪造。
违反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在上海居转户政策里是一票否决的(北京也是)。
张先生的案例中,虽然上海居转户未明确要求学历,也有高中学历通过上海居转户落户,然而一旦你履历填写了具体学历,就有核查的义务,须属实。本案例中,填报的材料是大专,却发现并不属实,直接退回。本案例中,该公司也认为其虚假履历欺诈,而将张先生开除!上海居转户未遂,工作也丢了!
更严重后果: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取消其上海居转户申请的资格,并记入社会征信体系。
对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的,及时注销其本市常住户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