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因官方发《关于延长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其中表示:
1、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沪人社办发(2011)2号)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2、关于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办发(2009年)23号)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大家都觉得终于可以放心啦!可就在当天中午,跳转该官方通知链接,显示“error404”。
上海居住证积分陈老师大胆分析:
官方发布的《关于延长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中,明确表示的是2个政策文件延期,1个是关于“居转户的处理意见”,另1个是“居转户的具体实施细则”,之前也有不少用户在后台发问:这2个文件的区别是什么?
首先,我们看看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沪人社办发(2011)2号)的政策原文:
截图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该文件主要是对“居转户办法”的若干问题的补充说明,例如:详细的列表了国家职称目录、偏远地区教育单位、医疗单位的具体名单。
另外1份文件:关于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办发(2009年)23号),该文件的政策原文为:
该文件是对“居转户办法”各个条件要求的具体说明,关于居转户的基本申请条件、激励条件、整个申请流程条件,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也就是说官方通知延期的2个文件都是针对“居转户办法”的解释和补充说明,那么我们真正所应该关心的文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并未直接通知延期。
上海居住证积分陈老师大胆猜想:
2个解释和补充说明的文件确实是延期了,但是《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内容,将会有一些细节上的调整:
根据各个区目前针对居转户申请细节的具体实际要求进行分析,“居转户办法”可能将有以下几点变化:
1、社保基数要求
现有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对社保基数并未做具体规定,但是因申请人不断增多,每年居转户名额有限,各区人才预审居转户材料的时候,会要求申请人每年的社保基数不能少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3倍,根据这个要求,大家可以对比下往年的社保基数,看看自己是否达到要求:
2、个税要求
2019年开始个税采用了累计计算法,目前政策中要求的社保与个税基数要对应,在申请审核中已经很难辨别了,大家在申请了专项扣除之后,个税金额每个月通过累计扣除的方式将会发生一些变动;另外,现在个税已经实施全国联网,多地或多单位以工薪所得的形式报税,税单将全部都可以拉取出来,多地或多单位以工薪所得报税属于重工,不能申请居转户。
3、高级职称对应社保基数
目前的的政策文件中的激励条件,规定国家高级职称或一级技术职称不受居住证和社保年限的限制,未说明持有国家高级职称或一级技术职称所对应法的社保基数,在实际申请办理中,人才窗口会要求申请人的社保基数在1.5倍及以上才算正常。
小编备注:
以上分析及猜想乃是结合了目前上海居转户的实际办理情况所发表的言论,也仅为分析及猜想而已,不代表官方。大家作为参考即可,不必深究。目前最重要的还是要耐心等待官方的通知,本平台也将持续关注官方动态,为大家提供最新消息推送。
最后,小编也希望大家在等待的时间查询一下(2020上海落户条件自测)自己是否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落户,不要浪费时间在等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