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转户材料中现居住地和户籍地街道(镇)以上政府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原件。
注:此类证明一般都有有效期(证明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故建议在上海居转户窗口老师看了材料没有其他问题时再去户籍地开。
无治安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不再需要派出所出具,改由个人承诺、单位盖章。
婚育证明材料。(除说明外,均验原件,留复印件)
(1)未婚者:无需提供未婚证明;
(2)已婚者:结婚证书。
(3)离异者: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4)丧偶者:补充提供死亡证明原件。
本市落户地证明。(除说明外,均验原件,留复印件)
(1)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2)同意接受上海居转户的单位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包括人才公寓或者职工宿舍等的有效居住证明)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同意落户证明;
(3)上海居转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产权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本(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同意落户证明;
(4)社区公共户
上海居转户中落社区公共户必须“四个没有”:
1、申请单位没有集体户口;
2、本人与配偶在沪没有房产;
3、本人与配偶直系亲属在沪没有房产;
4、本人与配偶在沪没有签订过购房协议、且在上海居转户审批过程中也不会签订购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