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
《关于优化本市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政策的通知》
对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用人单位
引进的人才办理“居转户”放宽标准
对张江科学城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
缩短“居转户”年限
该《通知》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此次政策优化,针对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用人单位引进的各类人才,在现行的居转户缩短年限政策的基础上,试行了更为宽松的评价标准。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倍的,在申办居转户时可不受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对张江科学城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张江科学城重点产业的骨干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其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符合缩短居转户年限要求的引进人才,应书面承诺落户后继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2年以上,并由用人单位向张江科学城指定的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开具推荐函后,按本市居转户规定进行申报。
同时,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工作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的,在申办居转户时可不受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此外《通知》明确,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职称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的人员申办居转户的,应达到一定的市场化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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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頔
微信编辑:胡雨松
校对: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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