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九篇

中国共产党党员,缩写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共产主义者或党员。以下是为各位整理的关于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的文章9篇,欢迎阅览!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与有效激励相结合,根据x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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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员,缩写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共产主义者或党员。以下是为各位整理的关于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的文章9篇,欢迎阅览!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与有效激励相结合,根据xxx精神,针对区的实际情况,将党员义务明晰化、先锋评价公开化、考核管理痕迹化,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工作突出左边加分右边制、工作失误减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百分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具体管理评定办法如下:

  

一、积分对象

  

全局所属在职在岗党员和预备党员。(除年老体弱、长期生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并经机关工委批准后,可以不参加“党员积分管理”)。

  

二、积分标准

  

党员年度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贡献积分”等三部分构成。其中,“日常行为积分”与“年度评议积分”按照4:1的权重构成100分,“贡献积分”为左边加分右边项目。

  

(一)积分办法

  

1、日常行为积分(80分)。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主要内容包括:带头学习提高(15分),带头争左边创佳绩右边(15分),带头服务群众(15),带头遵纪守法(20分),带头弘杨正气(15分)。

  

2.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民主测评在年终党员大会上进行,测评党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测评分值按百分制计算,并将测评分按所占比例20%计入党员积分。计算方法为:民主测评得分=(“好”的票数×1+“一般”的票数×0.8+“差”的票数×0.6)÷总票数×100。

  

(二)奖、扣分办法

  

1.奖分

  

(1)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2分;在区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1分(同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3分)。

  

(2)年内个人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加5分、区级表彰加4分、所在党工委表彰加3分、所在党支部表彰加2分(同一项目不同级别表彰的不能累计左边加分右边,一般以最高级别表彰计分)。

  

(3)在工作中有所创新,成效显著的,每项奖3分,特别突出的,每项奖5分。

  

(4)党员承诺之外的事项,按奉献大小,经支部会议研究酌情奖分(同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2分)。

  

2.扣分

  

(1)个人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单位形象的,或在上级检查、暗访中受到处理的,每例扣3分。

  

(2)坚持原则,遵章守纪,不参加黄、赌、毒和一切迷信活动以及违规上访行为,每违反一项扣3分。

  

(3)受到群众有效投诉,对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现一次扣3分。

  

(4)发生其他事件,经所属党支部研究,酌情扣分(每项扣分不超过3分)。

  

3.一票否决

  

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左边法律右边法规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组织实施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年终民主评议党员为界,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党支部要结合单位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等制定《积分管理评定细则》。

  

(一)党员据实申报。党员如实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及时向所在党支部申请积分,党支部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其他党员群众也可向支部反映党员积分事项。

  

(二)支委进行初评。党支部每季度召开支委会,根据支部掌握的党员履行义务、完成工作、承诺践诺等情况,按照支部确定的积分事项、积分标准、扣分办法、左边加分右边条件,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季度积分。

  

(三)半年审核汇总。原则上,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申报、支委初评的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评议通过,确定党员季度积分,并由专人负责填写《党员年度积分管理登记表》。

  

(四)公示季度积分。半年审核汇总后,党支部及时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向党员通报。

  

(五)年终综合评定。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计算出党员年度综合积分,计算方法为:党员年度综合积分=(基础分+年度累计履职分+年度累计奖分-年度累计扣分)+民主测评分×20%。

  

四、结果运用

  

年度综合积分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核实、报上级党(工)委审批同意可不纳入积分制管理,由所在党组织根据平时表现评定年度综合得分,但原则上不参加评先评优。单位派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原则上参加所驻村积分管理,积分情况由村按季度反馈派出单位,考核结果共用,但只能参加一边评先评优。年度综合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按一定比例评为“优秀”等次,优先作为各级表彰的推荐对象。年度综合积分在60-80分的党员,评为“合格”等次。年度综合积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党员,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由党组织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要求

  

对党员实行积分管理,坚持简易便行、便于操作,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坚持标准、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着眼于解决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党性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差、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采取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激励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二、考核对象

  

以支部为单位对本辖区全体党员按自然年度进行考核。

  

三、积分细则

  

对党员积分管理的考核对象主要由分为在家党员和在外流动党员两种。在家党员考核由组织生活会(30分)、履行职责(30分)、遵纪守法(30分)及左边加分右边(10分)四部分构成;在外流动党员考核由组织生活(30分)、遵纪守法(30分)、左边加分右边(40分)三部分构成,共设置基础分值100分。积分评定采取在基础分值基础上进行加减分进行确定。

  

(一)在家党员

  

1.组织生活(30分)

  

(1)按时、足额交纳党费。(10分)

  

(2)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农民夜校及其它学习培训活动。(20分)

  

2.履行职责(30分)

  

(1)主动配合,带头参与村里的事务。(5分)

  

(2)主动认领岗位,认线分)

  

(3)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10分)

  

(4)带头宣传党的政策,组织或参与义务劳动等。(10分)

  

3.遵纪守法(30分)

  

(1)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0分)

  

(2)严守各项左边法律右边法规,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10分)

  

(3)主动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10分)

  

4.其他(10分)

  

(1)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认线分)

  

(2)带头示范,积极为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2分)

  

(3)在脱贫攻坚及其他工作中表现突出,年度评议为优秀或群众满意度高。(3分)

  

(4)获得乡镇及以上通报表扬表彰。(3分)

  

(二)在外流动党员

  

1.组织生活(30分)

  

(1)按时、足额缴纳党费。(10分)

  

(2)每月主动向村党组织汇报思想及工作动向。(20分)

  

2.遵纪守法(30分)

  

(1)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0分)

  

(2)严守各项左边法律右边法规,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10分)

  

(3)在外主动做好外出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工作,发生纠纷时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10分)

  

3.其他(40分)

  

(1)主动参加当地党组织“三会一课”及学习本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相关内容。(10分)

  

(2)积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组织活动,接受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0分)

  

(3)积极参加帮扶活动,积极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主动参与家乡建设。(20分)

  

(三)“一票否决”事项

  

1.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2.发现有吸毒、嫖娼、赌博等行为。

  

3.从事、参与非法组织活动,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为非法组织等提供信息、资金、场所;参与群体性事件;煽动群众集体上访闹事。

  

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

  

5.道德败坏,不赡养父母,不抚养子女,虐待家庭成员。

  

6.组织、参与封建迷信、分裂祖国活动。

  

7.其他严重违反《党章》规定情形。

  

四、考核要求及结果运用

  

1.以支部为单位对本辖区全体党员分在家党员及在外流动党员两类按季度进行考核评分,12月底汇总,取平均积分作为党员年度考核依据。

  

2.每名党员全年平均积分合计最高不超过100分。

  

3.在年终按照全年平均积分60—70分为“一星”,70分以上—80分为“二星”,80分以上—90分为“三星”,90分以上—95分“四星”,95分以上—100分为“五星”标准评定。

  

4.此评定平均分值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党性体验)重要参考标准,评定党员等次。

  

五、其他事项

  

1、本办法自20xx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2、本办法由中共仪陇县复兴镇委员会负责解释。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化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夯实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基础,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毕节市委教育工委《毕节市中小学党建工作规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便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础教育跨越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四讲四有”,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红线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在职党员。

  

因长期生病等特殊情况不在岗的党员,经党支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管理、借调人员根据党组织手续转接归属地考核。

  

三、积分考核

  

(一)严格“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每月“三会一课”的资料实行程序管理上报,请在当月20日前将记录上传到支部《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收交统计表》程序之中,20日县委教育工委将进行全县通报,不参加“三会一课”1次记积分负3分,所在党总支和县直学校书记电话通知本人作情况说明;不参加2次记积分负6分,县委教育工委约谈所在党总支(支部)书记和党员;连续3次不参加“三会一课”记积分负10分,作为不合格党员,由支部报县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取消党员资格,作除名处理。

  

(二)严格支部每月统计考核

  

党员积分包括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奖励积分三方面内容。基础积分60分,其中讲政治、有信念15分,讲规矩、有纪律30分,讲道德、有品行15分;履职积分40分,即讲奉献、有作为40分;另外设置奖励积分和惩罚负分,左边加分右边上限20分,负分不限。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奖励、惩罚积分合计为年度党员最终积分。

  

各中小学校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细化积分评定细则,并向党员公布。

  

四、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按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支部做好日常记录。“三会一课”按照平时记录和参照《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收交统计表》程序管理记录积分;支部指定专人平时负责做好党员基础积分和履职积分累计记录,每月底向支部汇报党员积分情况,由支部评定党员每月得分。

  

(二)党员申报左边加分右边。党员每月底如实向党组织申报左边加分右边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支部评定左边加分右边分值。

  

(三)党员大会通报负分情况。支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上月党支部评定的党员积分情况。

  

(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

  

(五)计算年度积分。每年12月20日前,党支部根据积分公示情况,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每月基础积分+每月履职积分)/12+奖励左边加分右边+不完成工作负分)。

  

五、积分运用

  

(一)星级评定。党员年度积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评定为无星级党员,60-70分为一星级党员,71-79分为二星级党员,80-85分为三星级党员,85—90分为四星级党员,91分以上为五星级党员。

  

(二)党员星级评定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运用结果。被通报1次以上的党员,当年不能评为“优秀党员”;被县委教育工委作除名党员,当年不能晋级、尽职。对星级评定为一星级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预备党员被评定为一星级及以下的,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连续2年评为一星级党员的纳入后进党员进行帮扶;无星级党员直接纳入不合格党员甄别处置范围。

  

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

  

党员积分实行百分制管理,基础分占50分,采取扣分的办法进行赋分;任务分占40分,按照岗位目标完成情况赋分;评议分占10分,依据民主评议结果赋分,并计入党员全年积分;奖励分10分,依据受奖励情况单独赋分。

  

一、积分构成

  

(一)基础分(50分)

  

1、政治素质(5分)

  

(1)坚定政治立场,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强化党性修养,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

  

扣分标准:贯彻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的扣2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2、遵纪守法(5分)

  

(4)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

  

(5)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国家左边法律右边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廉洁勤政。

  

(6)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保持良好作风。

  

扣分标准: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扣2分;群众信访或投诉较多,经查存在问题的扣2分;有不担当、不作为现象的扣2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3、现实表现(5分)

  

(7)积极参加机关和支部组织的各类活动,认真征集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

  

(8)坚持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积极参与党建、扶贫、助困、捐赠等活动,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9)坚持参加结对帮扶和志愿服务活动,按时到社区报到认领服务任务。

  

扣分标准:多次未积极参加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的扣1分;承诺未落实兑现的扣1分;不按时到社区认领服务任务的扣1分;未参加志愿服务的扣1分;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较低的扣1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4、道德示范(5分)

  

(10)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

  

(11)带头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文明规则,杜绝不良行为。

  

(12)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公道正派,群众口碑好。

  

扣分标准:有违反核心价值观言论的扣2分;违反文明行为规范的扣2分;文明创建活动不参加的扣2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5、组织生活(30分)

  

(13)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和党的各项组织活动。

  

(14)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15)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扣分标准: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和组织活动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不按时、不主动按标准缴纳党费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二)任务分(40分)

  

(1)围绕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一次酌情加1-2分,总分10分;

  

(2)较好的完成本支部交办的工作任务,一次酌情加1-2分,总分10分;

  

(3)好人好事,一次酌情加1-3分,事迹突出的加5分,总分10分;

  

(4)完成上级或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一次酌情加1-2分,总分10分。

  

(三)奖励分(10分)

  

奖励分可以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1)获得单位通报表彰的得2分;

  

(2)获得县级表彰奖励的得3分;

  

(3)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得4分;

  

(4)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得5分;

  

(5)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得10分;

  

(四)民主评议分(10分)

  

年终,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召开民主评议会,党员进行个人述职,党组织负责人点评,党员和群众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得10分;“合格”等次的,得8分;“基本合格”等次的,得6分;“不合格”等次的,得0分

  

(五)一票否决内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政治立场不够坚定,政治担当不够强,“四个意识”弱化,不能在大政方针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党的政治理论存在模糊认识,理想信念动摇,“四个自信”缺失,经常从事封建迷信活动或信仰宗教行为。

  

(3)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有抵触情绪,传播、散布、发表同上级决定精神相悖言论。

  

(4)出现严重违纪违法以及“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其他严重背离党员标准情况的。

  

二、积分计算

  

在考核赋分中,任务分以每月纪实为基础,结合年终考核赋分;扣分内容发现一次扣一次分;获得奖励表彰的另行左边加分右边,按照党员申请、支部申报、机关党委审定的程序进行。

  

三、积分管理程序

  

1、党员积分每月公布一次。每月15日党员集中学习日时,党员申报本人应左边加分右边表现,支部会议审核确定是否应左边加分右边和应左边加分右边值。每季度末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

  

2、年底开展综合评定。

  

每月(基础分+任务分+奖励分—违规扣分)÷12+年终民主评议分=年度综合得分

  

90以上(含90分)为“优秀党员”

  

80-90(含80分)为“合格党员”

  

60-80(含60分)为“基本合格党员”

  

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党员”。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

  

一是党组织书记早抓。

  

首先要按“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求,把党建作为今年首项责任,承担好、布置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经济社会中心工作一起谋划,组织调动广大党员,把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四个有利于”认识好,自觉参与积分制管理。

  

二是党员个人早做。

  

认真参加好党员积分制管理,显示党员的政治生活心态。公示栏里填了名的党员即为考核对象,你做了吗?做多少?怎么做?积分记录着痕迹,当干部的抓紧为民多办“西瓜”大的事,无职党员有更多群众的“芝麻”事可做,群众利益无小事嘛!要从多方面走出党员一年的坚实足迹:党性意识、宗旨观念、先进性本色、生活情趣、工作斗志、辨别是非、忧党之心、兴党之责、干事创业、服务为民、左边创先右边争优。

  

三是群众勤监督。

  

要敞开大门,多让群众在公示栏前站一站、看一看,会上听一听、说一说,纳得点赞或批评,建议和意见,这个积分制管理就会成为党组织与党员之间的纽带,拉近党员与群众的距离,树起党员的新形象,激发党员队伍活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是从严科学应用。

  

积分是一个从实记录、评定和监督的过程,务必科学、规范、严格。积分过程不要短斤少两,严字当头。从严从实,制度就管用;避实就虚、凌乱应付,制度无用。那种何必当真、没啥意思的观念,小处说是对积分制管理的不重视,大处说是党建责任感不强。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

  

一是党组织书记早抓。

  

首先要按“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求,把党建作为今年首项责任,承担好、布置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经济社会中心工作一起谋划,组织调动广大党员,把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四个有利于”认识好,自觉参与积分制管理。

  

二是党员个人早做。

  

认真参加好党员积分制管理,显示党员的政治生活心态。公示栏里填了名的党员即为考核对象,你做了吗?做多少?怎么做?积分记录着痕迹,当干部的抓紧为民多办“西瓜”大的事,无职党员有更多群众的“芝麻”事可做,群众利益无小事嘛!要从多方面走出党员一年的坚实足迹:党性意识、宗旨观念、先进性本色、生活情趣、工作斗志、辨别是非、忧党之心、兴党之责、干事创业、服务为民、左边创先右边争优。

  

三是群众勤监督。

  

要敞开大门,多让群众在公示栏前站一站、看一看,会上听一听、说一说,纳得点赞或批评,建议和意见,这个积分制管理就会成为党组织与党员之间的纽带,拉近党员与群众的距离,树起党员的新形象,激发党员队伍活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是从严科学应用。

  

积分是一个从实记录、评定和监督的过程,务必科学、规范、严格。积分过程不要短斤少两,严字当头。从严从实,制度就管用;避实就虚、凌乱应付,制度无用。那种何必当真、没啥意思的观念,小处说是对积分制管理的不重视,大处说是党建责任感不强。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党员管理工作实际,现对党员实行积分管理提出如下办法。

  

一、目标要求

  

对党员实行积分管理,应紧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主线,坚持简易便行、便于操作,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坚持标准、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着眼于解决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党性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差、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采取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激励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二、考核对象

  

全局所有在职党员。年底根据其参与党组织活动和日常行为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定级。

  

三、考核内容

  

对党员积分管理的考核主要内容由日常行为设置,分值100分(见附件)。由支部组织委员根据党员日常表现情况实时赋分记录,适时公示,每年一排名,做到跟踪动态管理。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积分定级。全年累计积分90分以上的党员,纳入优秀党员和优秀公务员评定资格;累积积分70-89分的为合格党员等次;累积积分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党员等次;累积积分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党员等次。

  

(二)积分运用。依据党员个人积分和支部全体党员总积分,确定推荐单位及上级组织表彰奖励的个人和集体。对积分高,表现优秀的党员干部,在学习培训、干部任用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或任用。

  

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积分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按照组织程序处理。预备党员积分为85分以上(含85分)的按期转正;70-84分(含70分)的继续培养并延期转正;70分以下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五、有关要求

  

实行党员积分管理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有益探索。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要不断总结经验,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根据上级党组织精神,结合光荣院实际,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切实增强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度范围

  

所有党员适用积分制管理范围。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行积分考察制,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

  

二、积分内容及办法

  

党员年度基准积分为80分。每个年度从“0”开始,具体由记分项、扣分项和“一票否决”事项组成。

  

(一)讲政治,积极学习理论知识(30分)

  

(1)红星云或学习强国在线分。

  

(2)参加集中学习一次积1分

  

(3)自学笔记、学习心得每篇积0.5分。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左边法律右边和业务知识。(每月2分)

  

(二)讲规矩,有纪律(20分)

  

(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积5分。(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按时参加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时上交思想汇报积5分。

  

(3)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5分。

  

(4)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积5分。

  

(5)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1分。

  

(三)讲道德,有品行(10)

  

(1)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4分)

  

(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4分)

  

(3)生活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分)

  

(四)讲奉献,有作为(20)

  

(1)年度考核“称职”记10分,优秀的记20分

  

(2)认真负责,工作中无错漏、无失误、无事故、无违章等记5分。

  

(4)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积3分。(5)左边加分右边:当年度在工作、生活、学习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退伍军人事务局以上表彰的,按表彰给予适当左边加分右边。(同一项目以最高级表彰积分,不累计。)

  

(五)负面扣分

  

(1)未经同意,缺席应参加活动的,每次扣1分。

  

(2)不按时足额交党费,每次扣2分。

  

(3)受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扣10分,留党察看以上的,全年记0分。

  

(4)受养员投诉,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分。

  

(六)一票否决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左边法律右边法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一)年初制订标准。2020年度按以上积分标准,新的一年如需调整,按调整执行。

  

(二)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备,如实向支部申报积分。支部明确记分员,建立台帐。

  

(三)公开公示。党支部每个季度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

  

(四)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党支部审核备案。

  

四、积分运用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

  

党员年度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79分-70分(含70分)的,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69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60分的,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年度积分未达到70分的,可延长预备期。

  

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1分。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重点帮教,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处置。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

  

为认真贯彻左边习近平右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左边习近平右边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积极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细化各领域合格党员标准,通过立标、对标、达标、评标,教育引导xxxx党员做到“四个合格”,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xxx关于印发在全市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市分公司党委决定在xxxx各党支部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现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左边习近平右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为依托,坚持分类推进,强化评分管理,注重结果运用,教育引导党员从日常点滴小事入手,自觉践行“四个合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按照党章和“四讲四有”、“四个合格”的标准要求,科学制定积分制管理内容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管理程序,使合格党员标准具体化,管理程序规范化。

  

(二)全员参与,突出重点。积分制考核管理以全体党员为主体,对退休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失能党员,可不列入积分制管理考核范围。

  

(三)坚持标准,量化考核。根据党员日常行为表现,对照党员积分制管理评分标准,按程序对党员表现进行评分,并将得分情况作为党员评先选优、惩戒处理的重要依据。

  

(四)公开透明,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党员积分、评分依据和结果运用等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积分内容

  

(一)政治合格。坚持用左边习近平右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维护左边习近平右边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左边习近平右边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党内开展的各类政治活动,旗帜鲜明地反对政治谣言和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二)执行纪律合格。增强组织纪律性,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模范遵守国家左边法律右边法规,在守纪律、讲规矩上做表率,坚决同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左边法律右边法规的行为作斗争。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

  

(三)品德合格。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在道德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发挥作用合格。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在促进庆阳邮政改革发展中做表率、当先锋。在邮政企业各项工作中挑大梁、担重任,努力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时时刻刻走在前,激发党员荣誉感、责任感,做爱岗敬业、左边创先右边争优的领头羊。

  

四、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xxxxxx党支部,xxxxxxxxxxxxxx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一般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党员申报。党员及时向所在党支部申报自己或其他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无申报积分事项的,贡献分和左边加分右边项为零。

  

(二)支委初评。支委会每半年召开会议,根据党员的日常表现和申报的积分事项,按照评分标准,对党员积分进行初评。

  

(三)党员大会评定。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会议,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经参会党员评议通过后,确定党员积分。及时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

  

(四)计算年度积分。年终,党支部对党员积分进行汇总,报市分公司党委备案,并将结果反馈党员本人。

  

五、结果运用

  

将党员积分与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结合起来,按照“好”、“一般”、“差”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党员进行评价和分类管理。

  

1、对评定为“好”的,作为评先选优的推荐对象,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2、对评定为“一般”的,强化日常教育,帮助朝“好”的方向努力;

  

3、对评定为“差”的,由党支部书记对其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

  

4、对评定为“不合格”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组织处置。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xxxxxxxxxxx各党支部要把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作为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可结合工作实际、党员岗位等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科学合理设置评分项目和评分标准,抓好组织实施。

  

(二)建立管理档案。各党支部要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以及评分依据,形成党员积分档案。同时,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建立党员名册,完善党员基础信息,确保积分管理工作对象精准。要确定专人担任积分记录员,积分记录员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或纪检委员担任。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党支部要加强党员积分制管理推行力度,认真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及时发现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分公司党委将成立明查暗访组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党支部和不作为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严肃问责。在年度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时,要对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予以报告。党员每月积分申报表党员个人月积分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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