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去年调整实施的《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和积分表》相比,主要体现在:社会保险方面,社会保险参保根据保险种类计分,每年最多调整16个百分点,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分为8分。保险,比去年增加4个百分点;当支付达到60个月时,每年最多22个点是从下个月付款到60个月。生活方面,在天津租房,每年得6分;在购房,每年得10分;在全市四区,每年得11分;在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吉州区,一年得12分;住在滨海新区一年得15分;住在购房一年得11分。与去年左边加分右边相比,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足60个月的,每年左边加分右边3分;缴存住房公积金超过60个月的,从60个月的次月起,每年左边加分右边4分;35岁以下(含35岁)的,每年左边加分右边4分。从去年的20分降到10分;36-45岁的从去年的10分降到5分;文化程度、本科以上的从去年的40分降到20分。大学教育从去年的30所减少到10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