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积分落户 十问十答(二)

1.近半年相关部门围绕积分落户开展了哪些工作?答:2018年4月,本市积分落户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半年来,全市各部门组成工作专班,认真落实《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办发〔2016〕39号)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京

2018年度积分落户 十问十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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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半年相关部门围绕积分落户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2018年4月,本市积分落户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半年来,全市各部门组成工作专班,认真落实《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办发〔2016〕39号)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京人社调发〔2018〕64号)的有关要求,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组织开展申报审核工作。

  

一是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北京市的积分落户政策包含4项资格条件、9项积分指标。为确保政策在阳光下运行,相关部门严格遵循有关文件规定、工作规程和北京实际,清晰界定各项积分指标的内涵外延、时间节点,实现明明白白申请、踏踏实实积分。秉持"便民、公正、诚信"的原则开展申报服务工作,通过编制申报手册、宣传折页和微视频等方式进行申报指导,确保政策获知渠道畅通。

  

二是坚持协同联动、便民利民。各部门、各区加强统筹,构建起区、市、部委三级协同网络,无缝对接、协调推进申报审核各项工作。积极创新政府行政管理方式,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最大范围实现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联审联核。运用大数据技术,通过多维度精准比对,科学严谨操作,多轮反复核查,确保指标审核准确无误。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真情服务。开发建设积分落户服务专栏,集中展示政策公告、办事指南等相关服务内容。根据常见问题制发通知9个,小贴士21条,温馨提示47条,有针对性地解答提醒。建立市区两级咨询服务保障机制,抽调业务骨干,坚持首问负责,深入诠释政策,解答疑问。申报审核期间,全市累计接待来电来访超过24万人次。

  

2.本次积分落户规模是如何确定的?

  

答:统筹考虑城市人口调控目标、综合承载能力和政策关联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本市积分落户规模为6000人,并实行同分同落。在积分落户政策试行期间,每年落户规模稳定在这一水平。由于未来在京缴纳社保满7年、符合申请条件的人群规模和情况会有变化,每年达到积分落户规模实际分值会有所不同。政策试行期满后,本市将认真研究分析政策实施情况,及时开展政策评估,结合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完善积分落户政策。

  

3.首批人员积分落户后会对城市人口总量带来怎样的影响?

  

答:这些人员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已经是常住人口的一部分,短期内不会导致人口的明显增长。但从长期看,受落户政策连带效应影响,会对人口总量带来压力,需要平衡好各方面的关系,把握好落户规模和工作节奏。

  

4.2018年积分排名靠前的6019人有什么特点?

  

答:2018年,参与本市积分落户申请的共人,分布在家单位;来自河北、山东、黑龙江、辽宁、河南、内蒙、吉林、山西等本市周边及东北省份的有8.8万人,占比70.8%;其中,3309人获得创新创业奖项,6472人获得纳税左边加分右边,59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等荣誉表彰。

  

2018年落户的规模为6000人,最低分值为90.75分,按照同分同落的原则,落户人员公示名单确定为6019人。从2018年积分排名靠前的6019人来看,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在京稳定工作时间长,均是长期在京稳定就业人员。二是年龄跨度大,中青年占主体。从31岁到58岁的申请人都有。其中,年龄最大的58岁,在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本科学历,拥有合法稳定住所,获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年龄最小的31岁,共有3人,均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其中2人在高新技术企业工作,2人获得纳税左边加分右边。三是行业分布广。来自科技服务、制造、金融、媒体、教育医疗、环卫、园林绿化、家政服务等行业。比如,本次得分最高的申请人,44岁,在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本科学历,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在郊区上班,获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某家政企业申请人,43岁,大专学历,租赁居住,获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四是获得奖励左边加分右边人员更具优势。如100分(含)以上高分段人员中35.8%来自高新企业,23.4%获得创新创业奖项,12人获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

  

5.在哪里可以查询积分落户公示人员名单?如何进行监督?

  

答:本市积分落户要求诚信申报。积分落户公示名单将在市政府"首都之窗"网站公示,公示期截止到2018年10月22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可在2018年10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如对名单上人员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电话:,传真:,联系地址: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邮政编码:)。经查证反映问题属实的,取消落户资格。

  

6.取得积分落户资格,可在什么时间内办理落户手续?

  

答:当年取得积分落户资格,可在2018年10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间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7.经公示获得落户资格的人员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答: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时,需向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提交系统打印的《积分落户申请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现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有档案人员提交进京后存档机构开具的同意接收函,无档案人员出具无档案诚信声明。档案审核由调京后的档案接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

  

特别提醒注意的是,根据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规定,申请积分落户需具备"无刑事犯罪记录"资格条件。请安排好时间,联系现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具无刑事犯罪记录书面证明,取得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后,方可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需随迁未成年子女的,还应提交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及户籍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开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凭证。

  

相关材料清单、办理流程详见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规定。

  

8.2019年积分落户申请何时启动?有何安排?

  

答: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期间,积分落户每年申报一次。明年的申报工作预计将于2019年5月份启动,相关工作安排届时请大家关注市人力社保局官网“积分落户服务专栏”的通知公告。

  

2018年未取得落户资格,明年继续符合政策规定的四项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继续申报。申请人只需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上一年度申报信息,选择更新需要变更的内容,其他无变化信息不用重新填报,系统将予以保留。

  

9.本市如何保障常住外来人口享有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和便利?

  

10.积分落户和现行其他落户渠道是什么关系?

  

答:积分落户作为一条新增的落户渠道,现阶段将与本市其他落户渠道并行实施。积分落户政策实施后,原有的其他落户渠道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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