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边法律右边分析:采取网络申请方式的,可在积分入户平台实时查询本人积分审核情况。
采取窗口申请方式的,可扫描受理回执单上左边二维码右边,关注“武汉公安”左边公众号右边,查询耐敏本人积分审核情况。
申请人总积分达到75分,即认定为符合武汉市积分入户落户标准。
1、积分入户申请受理后,积分分值发生变化的,在办理周期内,分数不作调整。申请人所得积分分值当次有效,下次申请重新计算。
2、对申请受理、审核等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向受理、审核部门提出申诉,相关部门核查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经核查异议成立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左边法律右边依据:《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积分入户是指通过建坦樱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第三条涉及让亩丛投靠、购买商品房、兴办私营企业、人才引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政策性入户的,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第四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参加积分入户:
(一)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二)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三)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四)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第八条申请人在每年10月31日前通过积分入户信息平台向公安部门提出积分入户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公安部门将申请人信息发送至相关部门和单位,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审核结果。
公安部门应当根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反馈的审核结果对各区申请人的积分在区内进行排序,结合当年各区入户指标确定拟入户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人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