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毕业生不享受购房补贴?丽水市政府被起诉

近日,因不认可浙江省丽水市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政策将非全日制研究生排除在外的做法,国内某“双一流”大学2022届非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吴鹏(化名)对丽水市人民政府和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分别提起了行政诉讼。9月7日,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丽水市人社局人才处工作人

“非全”毕业生不享受购房补贴?丽水市政府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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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因不认可浙江省丽水市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政策将非全日制研究生排除在外的做法,国内某“双一流”大学2022届非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吴鹏(化名)对丽水市人民政府和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分别提起了行政诉讼。9月7日,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

  

丽水市人社局人才处工作人员告诉新黄河记者:“因为购房涉及金额较大,相对更麻烦一些,相应的政策还在研究讨论。”

  

“非全”毕业生不享受购房补贴,准毕业生提起诉讼

  

吴鹏是国内某“双一流”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他告诉新黄河记者,因为有朋友在丽水,而且丽水的购房补贴金额比较高,所以希望能在丽水莲都区工作,为此他查阅了丽水市对于人才引进的相关文件,却发现丽水市关于购房补贴政策只规定了全日制的本科生和硕士生可享受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

  

吴鹏提到的购房政策是2020年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的《关于加强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中载明本意见所指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2020年1月1日以后,高校毕业生与市本级、莲都区、丽水开发区企事业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并在丽水市区首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五年内在丽水市区(莲都区、丽水开发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国内“双一流”高校及海外名校QS排名前100位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分别为35万元/人、25万元/人,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分别为25万元/人、10万元/人。

  

  

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因未在上述文件中找到有关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相关购房补贴政策,7月17日,吴鹏分别在丽水市政府网站以及莲都区政府网站留言询问统招非双证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否享受丽水市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和生活津贴。7月18日,莲都区人社局回复,高校毕业生补贴享受对象不包括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吴鹏告诉新黄河记者,他随后向丽水市和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主张申请人应当享受相应待遇资格。8月1日和11日,丽水市人民政府和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分别出具了《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两份决定书同时载明,被申请人就申请人的咨询事项作出答复,实质上系对相关政策的解释说明,并未设定当事人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对申请人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对两份不予受理决定书,吴鹏表示并不认可,并向莲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分别起诉丽水市人民政府和莲都区人民政府。根据吴鹏向新黄河记者展示的相关文件显示,莲都区人民法院已于9月7日立案受理两份案件。

  

丽水市人社局:“非全”研究生购房补贴政策正在研究讨论

  

吴鹏告诉记者,之所以坚持主张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当享受和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待遇,是因为教育部有相关通知,“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入学考试以及入学后上课、答辩等环节都是一致的,应同时符合政府对于人才引进的相关补贴政策”。

  

新黄河记者注意到,2020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统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左边法律右边地位和相同效力。

  

此外,今年3月两会期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修改后的《政府工作报告》还增加了学历歧视。国务院研究室综合一司司长刘日红3月1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解读《报告》修改情况吹风会上表示,各级政府要创造公平就业环境,消除就业歧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针对吴鹏遇到的情况,新黄河记者分别咨询了丽水市人才中心和丽水市人社局。丽水市人才中心服务科工作人员表示,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在人才标准范围内,可以享受租房补贴但无法享受购房补贴。随后新黄河记者咨询丽水市人社局人才处是否有计划制定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人才补贴的相关政策,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人才分类享受购房补贴的政策,“目前‘非全’研究生可以享受除购房补贴的就业补贴、生活津贴等其他补贴政策,因为购房涉及金额较大,相对更麻烦一些,相应的政策还在研究讨论。”

  

对于丽水市人社局人才处的回复,吴鹏告诉新黄河记者,“在现有的文件当中并没有找到相关的规定,希望能看到带公章的文件,确保‘非全’研究生应享有的福利待遇。”此外,吴鹏向新黄河记者展示的丽水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中载明,“根据现行丽水市人才分类目录,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属于F类人才”、“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享受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福利待遇,包括领取购房补贴、领取租房补贴、享受人才公寓待遇、F类人才认定。”(应受访者要求,吴鹏为化名)

  

新黄河记者:张成地

  

编辑:王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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