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地类型
迁入类型
所需办理材料
备注
单独所有房产
立户
拟落户地房屋权属证明
入户
1.拟落户地户口簿2.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3.拟落户地房屋权属证明(2020年5月1日之后设立户主的户,无需提供)
共同所有房产
立户
1.拟落户地房屋权属证明
2.所有产权人出具的同意立户声明
入户
1.拟落户地户口簿2.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3.拟落户地房屋权属证明(2020年5月1日之后设立户主的户,无需提供)
人才市场集体户
入户
1.人才市场盖章的同意落户证明
需本人在杭无房
用人单位集体户
入户
1.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含单位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需本人在杭无房
挂靠亲友家庭户
入户
1.拟落户地户主同意落户声明2.拟落户地户口簿
3.拟落户地房屋权属证明(2020年5月1日之后设立户主的户,无需提供)
需本人在杭无房
本人或配偶公共租赁房
立户
1.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2.承租人是配偶还需提供同意立户声明
3.户口迁移承诺书
入户
1.拟落户地户主同意落户声明2.拟落户地户口簿3.户口迁移承诺书
4.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2020年5月1日之后设立户主的户,无需提供)
本人或配偶直管公房
立户
1.直管公房租赁证2.承租人是配偶还需提供同意立户声明
入户
1.拟落户地户主同意落户声明2.拟落户地户口簿
3.直管公房租赁证(2020年5月1日之后设立户主的户,无需提供)
直系亲属在杭房产
立户
1.拟落户地房屋权属证明
2.直系亲属关系证明3.所有产权人同意立户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