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户籍、身份、档案限制,河南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条件

11月1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近日该厅发布《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河南各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打破户籍、身份、档案等限制,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多便捷服务。具体细则如下:畅通申报渠道凡在河南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按

打破户籍、身份、档案限制,河南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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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近日该厅发布《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河南各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打破户籍、身份、档案等限制,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多便捷服务。

  具体细则如下:

  畅通申报渠道

  凡在河南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均可通过所在单位申请职称初定。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在当地自愿参加职称初定,与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平等待遇。

  改进评价方式

  初级职称(员级、助理级)、博士研究生初定中级职称、乡镇及以下单位硕士研究生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全面采用考核认定、考试等方式进行,不再采用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的方式。

  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系列(专业),不适用本通知的规定。

  落实评价自主权

  坚持单位自主、分级负责、备案监管的原则,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评价中的主导作用。

  按照管理权限,河南各省辖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辖区单位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省直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人员职称初定工作,职称自主评审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职称初定工作,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自主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

  完善评价标准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注重履职能力和工作实绩的评价。

  符合国家相应系列(专业)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要求。

  申报人职称初定的基本条件

  1.中专、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员级职称;取得员级职称或见习(试用)1年期满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2.大学专科、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员级职称;取得员级职称或见习(试用)1年期满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见习(试用)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5.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中级职称。

  6.转换职称系列(专业)人员。符合相应的学历要求,取得初级(员级、助理级)职称后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考核认定与现工作岗位相符的同级别职称。

  7.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艺美术、艺术(限演员、演奏员专业)等系列不具备上述最低学历要求的人员,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考核认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符合职称初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参加多次职称初定。申请首次职称初定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应适当延长工作年限或增加业绩要求。

  建立评价绿色通道

  博士研究生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直接初定中级职称,其中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硕士研究生到乡镇及以下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取得的中级职称限在乡镇及以下单位聘任。流动到县(市、区)及以上单位,应进行职称转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

  硕士研究生到县(市、区)及以上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应参加中级职称评审或考试,不再初聘(定)中级职称。

  职称初定、乡镇及以下单位硕士研究生考核认定中级职称,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新闻链接

  关于职称评审,这些事项要注意

  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了便于各地、各部门、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把握《通知》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省人社厅有关部门提醒,在职称评定中这几个问题要注意。

  (一)关于职称评价方式问题。以往初级职称实行初聘、考试和评审的方式,组建有各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初级职称应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限要求,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通过职称初定取代以往的职称初聘和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提高效能。

  (二)关于以考代评系列(专业)问题。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系列(专业),应参加全国统考,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

  (三)关于是否全日制毕业生问题。以往职称初聘的范围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非全日制毕业生应参加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打破了全日制学历和非全日制学历限制,实行统一的职称初定政策。

  (四)关于建立评价绿色通道问题。职称初定、博士研究生初定中级职称、乡镇及以下单位硕士研究生考核认定中级职称,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五)关于申报程序和时间问题。改变以往职称初聘和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年开展一次的做法,明确各地、各部门和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决定开展职称初定的时间和批次。通过平台办理职称初定手续,提供便捷化服务。(河南日报记者王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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