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铁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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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铁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1号)、《关于建筑工程专业系列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评价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深人发〔2006〕27号)、《关于路桥和铁道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深人发〔2008〕52号)、《关于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评定实行以考代评的通知》(深人发〔2008〕106号),现就深圳市2021年建筑工程、路桥工程、铁道交通工程、标准化职称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专业知识考试(以下称深圳市职称考评结合专业知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在我市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在深单位缴交社保情况为准)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相应学历、资历条件(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可报名参加职称专业知识考试。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相关规定,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需要换发我省职称证书,且属于我市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专业的,也应报名参加职称专业知识考试。

  (一)报考建筑工程、路桥工程、铁道交通工程、标准化初级(技术员)职称专业知识考试,须具备以下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二)报考建筑工程、路桥工程、铁道交通工程、标准化初级(助理工程师)职称专业知识考试,须具备以下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

  4.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三)报考建筑工程、路桥工程、铁道交通工程、标准化中级职称专业知识考试,须具备以下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四)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技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笔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自行确认和网上交费的方式,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以下简称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考生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阶段无需前往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2日10时至10月21日17时(24小时开通)。2021年10月21日17时后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考生需认真阅读本通知及相关附件,仔细核对本人报考时是否符合本次考试报名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名并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自负。

  2.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三)报名流程

  具体报名流程见《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附件1)。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无需前往深圳市考试院领取准考证,只需于2021年11月9日10时至11月13日17时期间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考试于2021年11月13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

  1.建筑工程专业初、中级考试,考试内容以《建筑工程职称考试大纲》为准,设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城乡规划、建筑设计、测绘、建筑岩土、工程造价、给排水、建筑电气、暖通、燃气、施工(建筑施工、施工管理)等12个专业进行考试。

  2.路桥工程专业初、中级考试,考试内容以《道路与桥梁工程职称考试大纲》为准,设道路与桥梁工程1个专业进行考试。

  3.铁道交通工程初、中级考试,考试内容以《铁道交通工程职称考试大纲》为准,设轨道电气化(铁道机务、铁道供电)、铁道运输管理(铁道安全)、铁道交通信号、机车车辆(铁道车辆)、铁道工程(铁道建筑)等5个专业进行考试。

  4.标准化专业初、中级考试,考试内容以《标准化专业职称考试大纲》为准,考试科目为《标准化基本理论与综合应用》,设标准化1个专业进行考试。

  以上考试大纲在深圳市考试院专栏上公布(网址:

  五、成绩公布

  2021年11月30日16: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考生服务系统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要求见《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

  (二)本次考试考务工作由深圳市考试院组织实施。

  (三)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仅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试合格证号与准考证号一致,不再另行发放考试合格证。

  (四)考试成绩3年有效。2021年参加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申报2021、2022、2023年深圳市开展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2019、2020年参加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继续申报2021年深圳市开展的职称评审,申报人的学历、资历条件要求仍按报考当年的标准执行。

  (五)对考生服务系统有疑问的请向深圳市考试院咨询(电话:);对报考政策有疑问的,请查阅《2021年度深圳市职称考评结合专业知识考试常见问题解答》(附件3),常见问题解答未涉及的政策请向以下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咨询:

  1.建筑工程咨询电话

  建筑结构:,,;

  建筑材料:;

  测绘、城乡规划:;

  建筑设计:、、;

  建筑岩土、暖通、燃气:、、;

  工程造价:;

  给排水:;

  建筑电气:;

  施工:建筑施工、、,施工管理。

  2.路桥工程、铁道交通工程咨询电话

  、。

  3.标准化咨询电话

  。

  特此通知。

  附件:1.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2.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3.2021年度深圳市职称考评结合专业知识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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