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记者沈婷婷、通讯员吴娜报道:近日,深圳南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某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黄某因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1991年,被告人黄某因得知招调入户深圳需要具备广东省户籍,便给女友舒某办理了一个广东紫金户籍,为舒某调入深圳户籍做好准备。同时,舒某未将原湖南户籍取消。后黄某与舒某(用紫金的户籍信息)在海南省琼海市登记结婚,婚后被告人黄某便将舒某的湖南户籍随迁至海南。2003年,黄某的户口从海南调至深圳。因舒某海南户籍的身份证号登记为湖南户籍的号码,与结婚证上的身份信息不符,办理不了随迁手续,黄某遂在深圳市南山区北头村金华城百货门口向办假证的人员买了一本假的结婚证,信息与海南户籍相符。近期被公安民警发现查获。
沈婷婷、吴娜
(原标题:为给老婆办深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