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督促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3号)和《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2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花都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现就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工作指引如下:
一、入学途径问题
1.在花都区常住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哪些途径?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精神,花都区在保障每年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后,来穗人员随迁子女需在花都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监护人可按照“多渠道、分步骤”的原则,依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途径接受义务教育:
(1)符合广州市或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可持有关材料文件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入学,具体类型和条件参考当年的《广州市花都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细则》;
(2)属于房地产小区配套公办学校招生范围的,可按照《花都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办法》申请入学,但会存在供需矛盾,建议仍需要参加积分制入学申请;
(3)凡持有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缴纳社会保险、申请积分制服务管理完成积分核定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适龄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详见问答8);
(4)报读民办学校。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报读花都区内民办学校的,需凭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证件)进行网上报名。招生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
2.什么是政策性照顾学生?可以享受什么入学政策?
答:政策性照顾学生是指符合当年发布的《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或符合花都区制定的入学优惠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1)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详情查看广州市教育局或花都区教育局政府门户网站或的最新规定;
(2)符合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包括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区重点企业员工子女、原公安警卫部队、边防部队等单位转隶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子女、符合条件的“花卡”持有人子女等),详情可咨询单位经办人或企业所属的区行业主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
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向属地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入学,报名时间、地点和其他具体事项可参照当年花都区教育局发布在花都区政府门户网站或“广州花都教育”的最新招生公告内容,由属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二、积分制服务管理问题
1.为何必须先核定积分制服务分值才能申请2022年积分制入学?
答: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实行个人自愿、属地申办、统分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申请人必须先申报并经核定积分后,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才能申请积分制入学。
2.积分制入学申请人,应在何时提出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
答:参加花都区2022年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建议4月25日18:00前注册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提交积分申请或提出积分调整并到居住证所属镇街积分制窗口提交原件受理,务必请于5月24日前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确认。申请人确认积分后,不等同于完成积分制入学报名,仍须5月6日—5月25日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点击“积分制入学申请”模块进行入学报名。入学报名成功后,6月21日-24日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点击“积分制入学申请”模块填报1-4个志愿学校。
2022年,如部分地区的申请人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返穗,为不耽误积分制入学申请,花都区特开通居住证办理、居住证签注和积分制受理业务寄递办理的业务。如需通过寄递办理以上业务,请及时联系居住证所属镇街积分制服务窗口。
3.为何2022年积分制入学申请积分核定截止时间由3月25日延长至4月25日?
答: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广州市积分管理系统已更新升级,2月21日对外开放,新系统的核定时间由往年的30多个工作日缩短至20多个工作日,优化后,4月25日前申请积分并到积分窗口提交原件受理,可以在积分入学系统报名截止日前完成报名。
三、积分制入学申请问题
1.积分制入学申请哪些年级?
答:除市政策性照顾学生外,对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来穗人员适龄子女,目前只开放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简称“起始年级”)的入学申请。申请积分制入学的适龄随迁子女,一年级必须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未读过一年级、未建立全国学籍;七年级必须为当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当年8月31日年满7周岁或以上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一年级,监护人不需提供延缓入学材料,
2.积分制入学申请流程和报名时间?
答: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和积分制入学申请统一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进行操作。先进行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核定积分,再提出积分制入学申请,统一排序,统一录取。积分制入学前期积分咨询由区来穗部门负责,积分排序公示后的学位咨询由区教育部门负责。2022年花都区积分入学工作将于5月6日启动,具体时间安排请阅读附件3。
3.申请人需具备哪两项必备条件,可为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
答:申请积分制入学的两项必备条件(简称“两个有”)是:
①持有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
②有在广州市缴纳社会保险五个险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之一;
上述两项必备条件至少有一项在花都区办理。如仅有《广东省居住证》一项在花都区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须在花都区连续满一年。
4.申请人持有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市有购买社会保险,这两项必备条件有时限等具体要求吗?
答: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8月31日;缴纳社会保险五个险种之一最低一个月,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4月30日。
5.夫妻双方可同时申请积分制入学吗?
答: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21〕1号)的规定,来穗人员以个人为单位申请积分制服务管理。若夫妻双方都为来穗人员,可以在积分确认后,自行选择分高且符合积分制入学条件的一方提出入学报名申请。
6.如何保障来穗人员享受“租购同权”?
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17〕29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符合条件的承租人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一〔2017〕53号)和《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18〕2号)的文件精神,来穗人员符合享受“租购同权”的条件为:“符合花都区积分制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为保障其合法权益,在来穗人员申请积分入学时,对申请人合法租房达到一定时长的情况,赋予与购房者相同的分值、权重。但实施租购同权,不代表租房就一定可以入学。
7.申请人积分排名规则如何?
答:积分分两个批次计算及排序:
(1)第一批次:优先批次。符合以下条件的:在花都区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在广州市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累计满五年的,其适龄子女属于优先批次,按本批次的入学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排序进行学位分配。
(2)第二批次:普通批次。不满足优先批次条件的,为第二批次。若申请入学地在满足第一批次入学申请人学位需求后仍有剩余学位的,按本批次的入学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排序进行学位分配。
8.申请积分制入学可以挑选志愿学校吗?
答:积分制入学申请人,在6月21日-24日填报志愿学校时选择花都城区(4个街道)或6个镇其中之一作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地。在公示积分排序后,将公布全区当年可提供起始年级学位的公办学校名称及学位数,供申请人填报志愿。其中花东学校初中部属于寄宿制,可提供剩余学位接受积分制入学申请。
9.申请人可填报多少个志愿学校?
答:申请人选定拟入学地后,可在该镇街内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报1-4个志愿学校。
10.如何计算连续办理居住证有效时长?
答: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和《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计算方式如下:
(1)2016年1月1日前,持证人在居住证到期30日内办理延期的,视为连续办理;超过30日的,自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之日起重新计算。
(2)2016年1月1日后,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累积计算),不再受30日期限限制。
四、其他问题
1.注意事项。
(1)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受理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计算得分并公示得分结果,配合区教育行政部门分配学位。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制定辖区内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按照申请人的得分,以免试原则安排学位。
(2)积分排序分配学位过程中,如同一批次内同一志愿学校出现入学申请人积分总分相同情况,按以下顺序从高至低进行积分排名分配学位:一是连续办理居住证月数;二是累计办理居住证天数。
(3)凡不按照本指引公布的时间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报到注册的,均视作放弃积分制入学申请,来穗部门不再接受其积分制入学申请,教育部门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4)申请人在网上申请积分制入学,完成申请,如按积分排序获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的,须按时报到注册,提交相关资料供学校审核,若以配偶方进行入学申请,监护人报到注册时必须提供结婚证和身份证,否则不予受理。需提交材料:
a.入学人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小孩若未办理身份证,其出示的户口簿上有身份证号码即可)、户口簿、入学人出生证,验原件,收复印件。若入学人和申请人(及配偶)分属不同户口簿的,或同一户口簿不能体现监护人和随迁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等证明相互关系的有效材料。
b.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必须是首次入学,没有建立过全国学籍信息;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须提交目前在读小学六年级的学籍信息表,经在读学校盖章,现场查验审核收取。
(5)申请人需保证所填信息真实,验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否则申请人积分项无效,若发现有填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例如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申请人在外地已读过一年级等情况),区教育局和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有权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2.申请人参加积分制入学,是否就一定能入读公办学校?
申请人参加积分制入学,不一定就能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因为按国家、省、市、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花都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安排基本顺序如下:
(1)解决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解决广州市、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学生入学。
(3)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
花都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必须在解决符合(1)(2)条件入读的前提下,在预留适量学位以供返区生使用后,剩余的学位才能根据申请人积分高低,用于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
如申请人核定的积分和排名较低,不达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安排条件,可选择入读花都区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入学。
3.重要声明
来穗人员申请积分制入学,均为个人自愿行为。剩余学位不能确保满足所有获得积分者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需求。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扰乱正常积分申请、学位分配秩序的人员,花都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和花都区教育局有权将其列入花都区积分制入学黑名单,不受理其积分制入学,望广大来穗人员知晓。
本工作指引解释权属于花都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和花都区教育局。
附件: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广州市花都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