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理: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2)经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3)经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