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在系统提交信息但尚未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如需修改信息,呈报单位需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调干业务”,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撤回申报信息,经修改后,可重新经系统填报并提交。对于符合审批类条件且申报信息在信息预审环节的,须待预审结束再点击“撤回信息”后修改,经修改后,可重新经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
2、已报送书面申报材料的,人才引进申报系统提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审批完毕的,进入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在“进度反馈”——“调干业务”选择人员,点击“(终止)撤消信息”——填写原因。打印《撤消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审批通过后,该申报业务作废。经修改后,可重新经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