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经人才引进落户深圳,户口和人事档案均存在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17年户口迁至长沙,人事档案留在深圳,现在考虑到小孩上学及买房等问题想重新落户深圳,再次申报人才引进时由于户口迁出地没有人事档案,因此招调业务类型只能选择招工,但实际上我应该是调干,请问一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如果我选择招工,对我的干部身份会不会有影响?
我于2016年经人才引进落户深圳,户口和人事档案均存在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17年户口迁至长沙,人事档案留在深圳,现在考虑到小孩上学及买房等问题想重新落户深圳,再次申报人才引进时由于户口迁出地没有人事档案,因此招调业务类型只能选择招工,但实际上我应该是调干,请问一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如果我选择招工,对我的干部身份会不会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