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2019年紧缺人才引进 “1000工程”公告

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宝安区2019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公告围绕深圳市加快建设先行示范区和强国城市范例目标,为宝安区奋力谱写“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新篇章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决定实施第三批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提供1000套人才住房作

宝安区2019年紧缺人才引进  “1000工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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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

  宝安区2019年紧缺人才引进

  “1000工程”公告

  围绕深圳市加快建设先行示范区和强国城市范例目标,为宝安区奋力谱写“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新篇章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

  实施方案》,决定实施第三批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提供1000套人才住房作为引才配套,帮助宝安辖区企事业单位引进1000名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条件

  聚焦宝安实体经济、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基层党建、重大工程项目等实际需要,将宝安区以下用人单位纳入2019年度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范围。

  (一)产业领域

  宝安区“党建百强”企业;

  宝安区“创新百强”企业,重点科技创新企业、宝创赛获奖团队;

  宝安区上年度“纳税百强”“产值百强”“增加值百强”“出口百强”等产业支柱型企业,成长型的中小企业及符合宝安区产业导向的航空航天、金融、会展、海洋等领域企业;

  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单位、深创赛国际赛落地企业、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宝安区文化产业企业;

  宝安区属国有企业;

  宝安辖区律师事务所。

  (二)教育领域

  宝安区公办及民办中小学(职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三)卫生领域

  宝安区属公立医院。

  纳入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的具体实施范围详见附件。

  二、人才条件

  引进紧缺人才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2019年1月1日之后,由上述用人单位新引进宝安区全职开展工作的人才(以缴纳社保为准),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A.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B.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且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C.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总额超过2万元;

  D.各领域急需紧缺的其他人才(紧缺性由各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审定)。

  三、优惠政策

  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用人单位新引进紧缺人才,在深圳市未拥有自有形式住房、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的,可以入住面积60平方米左右的公共租赁住房。同时符合《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规定条件的,经认定后可按照区级高层次人才标准,享受免租入住人才房或住房补贴等待遇。

  四、工作指引

  (一)本公告发布后,宝安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创新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司法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负责指导对应领域的用人单位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二)“1000工程”由用人单位自主进行招聘。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将在2019年4月至5月、8月至10月组织集中招聘。

  (三)求职者可重点关注“1000工程”用人单位的在各类招聘网站等公布的招聘信息;宝安人才工作网、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官网将每月收集并发布部分有需要的用人单位招聘信息。

  (四)“1000工程”用人单位及时汇总新引进人员信息,协助申报人才住房。

  五、住房政策说明

  住房政策由宝安区住建局负责解释说明。其中,符合本公告及各领域实施方案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已落实相关住房待遇的新引进紧缺人才,出现下列情况的,相关待遇应予停止,人才住房应予收回:

  (一)纳入“1000工程”的用人单位离开宝安的;

  (二)新引进紧缺人才因离职等原因离开所在单位的;

  (三)新引进紧缺人才因承租其他保障性住房或拥有住房,不再符合入住条件的;

  (四)其他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应予取消相关待遇的。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人才工作局

  2019年4月1日

  宝安区2019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

  实施范围及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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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产业领域:

  (一)宝安区第一批、第二批“党建百强”企业。

  联系人及电话:区委组织部,康先生,。

  (二)宝安区“创新百强”企业;院士工作站依托企业;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团队依托企业;宝安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区科技创新局陈小姐,。

  (三)对宝安区经济有重大贡献的支柱型企业,成长型的中小企业或符合宝安区产业导向的企业,包括:

  1、上年度区“纳税百强”、“产值百强”、“增加值百强”、“出口百强”企业;上市企业;纳入区龙头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总部企业;

  2、上年度产值增长率为10%及以上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3、上年度产值增长率为20%及以上的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4、上一年度获得国际认可(德国红点奖、德国“IF奖”、美国“IDEA奖”)或工信部颁发的相关工业设计奖的工业设计企业;

  5、持牌金融法人机构;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在我区设立的市一级分支机构;与区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或其他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在我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入驻宝安区金融超市且在我区设立的金融分支机构;

  6、主办、承办3万平米规模以上的专业展会,且该展会连续举办三届以上的承办商;或取得UFI或ICCA认证的会展业企业。

  联系人及电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贾小姐,。

  (四)宝安区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建站单位;区高层次人才(毕业于软科2018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高校)创办优秀企业;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获奖落地宝安企业。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包括:宝安人才园海归岛、经权威机构认定的综合排名位列全球或全国100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全国性、区域性总部及其分支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区人力资源局,。

  (五)宝安区文化产业企业。

  联系人及电话: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李小姐,。

  (六)宝安区属国有企业。

  联系人及电话:区国资局林先生,。

  (七)宝安辖区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及电话:区司法局陈小姐,。

  二、教育领域:

  宝安区公办及民办中小学(职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人及电话:区教育局郭小姐,。

  三、卫生领域:

  宝安区属公立医院。

  联系人及电话:区卫生健康局赵小姐,。

  四、住房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区住建局卢小姐,。

  五、其他人才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区人才工作局崔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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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宝安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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