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面向全国人才引进优秀院长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和集聚优秀人才到宝安干事创业,现面向全国人才引进优秀医院院长2名。一、职位及人数(一)深圳市宝安人民医院(集团)副院长兼深圳市宝安人民医院(集团)第三人民医院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面向全国人才引进优秀院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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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和集聚优秀人才到宝安干事创业,现面向全国人才引进优秀医院院长2名。

  一、职位及人数

  (一)深圳市宝安人民医院(集团)副院长兼深圳市宝安人民医院(集团)第三人民医院执行院长1名;

  (二)深圳市宝安中医院(集团)副院长1名。

  二、范围及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报名资格条件为:

  (一)报考深圳市宝安人民医院(集团)副院长兼深圳市宝安人民医院(集团)第三人民医院执行院长职位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医学类研究生学历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报考深圳市宝安中医院(集团)副院长职位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中医学(1005)或中药学(1008)研究生学历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具有三甲医院3年以上临床一线工作经历,以及2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在地级市以上医院任中层副职以上〈行政职能部门〉、或在三甲医院任副院长以上)。

  (五)年龄50周岁以下(年龄含本岁,指196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在境外获得的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以上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7年7月31日。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优惠政策及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人事关系调入宝安区并办理聘用聘任手续,享受宝安区同级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和工资福利待遇。

  (二)奖励补贴可获得100万元奖励补贴。经评审认定为宝安区卫生A—C类高层次人才的,可就高获得150-300万元的奖励补贴。(见附件1:宝安区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标准及优惠政策)

  (三)住房保障在深圳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深圳市未拥有任何形式住房的,可免租金租住不超10年、建筑面积120-150平方米的政策性住房。特别优秀、贡献突出的,可终身免租居住。

  (四)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按深圳市有关规定协调解决配偶工作问题。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就近入学、个人意愿和学位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教育资源妥善解决。子女就读区属高中阶段学校,对其学杂费、住宿费等费用予以全额补贴。

  (五)其他优惠在医疗保健、人才健康保险、人才父母居家养老服务等方面均可获得相应的便利服务。

  四、工作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体检、确定拟任人选、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下午18: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或PDF格式扫描文件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宝安区面向全国人才引进优秀院长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按“报名职位+本人姓名”的格式命名。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2017年深圳市宝安区面向全国人才引进优秀院长报名表》(见附件2);

  2、近期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附电子版);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任职经历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任现职文件;

  7、其他个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如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奖励证书、荣誉称号、科研成果等)。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考试通知》的报名人员,按通知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到、领取准考证备考。考

  生考试期间食宿和往返费用由区里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赵先生;,(节假日照常接听),李小姐;电子邮箱:。

  ???查询网址:宝安区政府在线通知公告栏目)。

  ???附件1:宝安区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标准及优惠政策

  ??附件2:2017年深圳市宝安区面向全国人才引进优秀院长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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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安区面向全国人才引进优秀院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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