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租购同权”引发全民热议,一些人惊呼,“学区房时代”即将过去,以后租房就能上学,再也不用砸锅卖铁抢学区房了,事实真是这样吗?
租房入学会成为下一个争抢“高地”吗?
广州近日印发的一份关于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不仅让房地产行业为之侧目,而且让教育界为之咋舌。重点在一句话: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
这事情被许多媒体灌以“重磅”、“突发”、“炸裂”等醒眼的标题在网上流传。一些文章直接把相关政策解读为:只要你在广州,不管是承租人子女,还是学区房子女,统统就近入学,享受同等权利。
伴随新政的推行,或将对租房价格产生影响,而天价学区房能否“降温”也是人们普遍关心的。
从教育资源的配置讲,所谓租购同权,保障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学,未免过于理想化,短期内恐怕难以实现。
文件的相关政策与外界解读就存在很大差异。文件上说的是“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而不是所有承租人子女都能够“享受”租购同权。哪些人符合条件呢?文件里包括了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如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以及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
也就是说,只有符合上述门槛的承租人子女,才够条件被安排到就近的公办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就读。光是看这些条件,也知道并不是所有承租人子女都能够享有租购同权,就近入学的。
多地推“租房落户”
随着广州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学提出“租购同权”,各地有关住房租赁市场的动作也未停歇。
28日,无锡市发布了修订后的《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取消了有关投资、购房落户政策,增设了租赁住宅落户政策,将合法稳定住所的认定范围扩大至租赁住宅,新政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外,郑州、扬州、济南等多地近期也提出或拟提出“租房可落户”的举措。
可见,取消购房落户政策,将租赁房屋纳入“合法稳定住所”的范畴,成为一种新的趋势。事实上,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曾先后下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两个文件,规定了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
租房落户条件高低有别重点人群更宽松
在租房落户条件方面,各地门槛高低有别,多以在当地缴纳社保的年限来划定。
对于一些重点人群的落户条件,一些地方还进行了进一步的放宽。
比如,无锡明确,对高校毕业生、中高级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全面放开户籍准入,只需在无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本市落户;且不设定合法稳定住所的具体条件,可按实际情况将户口落在自有住宅、租赁住宅、单位集体户和社区家庭户中。
“此类政策充分说明当前热点三线城市户籍制度改革和租赁制度改革的导向,预计后续其他城市也会跟进,这将有助于保障租赁群体的权益。”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说。
承租人能享受哪些公共福利?租赁双方权益咋平衡?
租房可落户,可谓是“租购同权”在户籍领域的体现。未来,承租人还能享受哪些公共福利?
“由于入学等重要公共福利都与户籍挂钩,若租赁不能落户,‘租购同权’就无从谈起。”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租房可落户有利于租赁关系稳定,而租赁关系稳定的核心其实是产权中的资产收益和使用权中的公共福利。
此前,住建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成为首批试点。
随后,住建部有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未来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这12城会否加入“租房落户”的阵营?张大伟认为“肯定会”,但他也担心,基于租赁关系的立场不同,房主一般不会愿意承租人落户,这就可能引发权利分割的冲突,关键是要看政策细则如何设置与落地。
张大伟认为,鼓励租赁有两个办法:要么是直接增加租赁房源,北京、上海等地已经在做;要么是增加租赁权利,但要先征得房主同意或者保护其应有权益。“如果只想与房主分割权利,则可能引发租金上涨。”
来源:综合新华网、中国新闻网、青年之声瞭望台,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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