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您可以继续缴纳社保,缴满年限并且达到退休年龄是可以享受养老金的。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第三十八条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按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标准执行。退休前出国或者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本市,重新返回本市就业并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积累额可以累积计算。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的,不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依照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的非本市户籍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且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满十年,但按照广东省有关规定符合在我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依照广东省的有关规定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