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大代表黄细花呼吁,废除歧视非婚生育的政策,保障非婚生孩子的合法权益,包括无条件为其上户口。
此建议让网友炸锅了,引起了不少争议和讨论,一时间,上了微博热搜榜的第一位。
所谓非婚生子女,也就是子女出生时,其父母没有处于合法的婚姻状态。比如男女未婚生育、私生子女、强奸致孕等等。而随着人工辅助生殖的发展,也有未婚女性通过精子库的精子受孕。
而对于此建议,有网友认为这是鼓励非婚生育,让更多人选择不结婚;更有网友认为这是让小三合法,鼓励未成年少女怀孕,甚至谈到了三从四德……
但更多的网友认为,这是人权的保障,社会的进步。
正如前文所说,非婚生子女的产生是有很多复杂的因素情况,并不能因此就对其(包括子女和父母)进行道德批判。
婚姻和生育本身就不是必须绑定的。也就是你结婚了不代表你一定要生育,你要生育也不代表你一定要结婚。这就是所谓的生育权。
而如今那种独立自主的女性也越来越多,不少女性不想结婚,但又想生育,但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未婚女性是无法合法借助人工辅助生殖技术来进行生育的(比如通过精子库的精子进行体外受精)。
所以这类女性以及女同性恋等人群,其生育权就等于受到了限制。
而人大代表的这个提议则是为这些女性争取和维护权益。
不过这个提案更为重要的则是保障非婚生子女的权益。无论非婚生子女是怎么产生的,子女自身都是无辜的,不该为非婚生育承担后果。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也有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但实际上在社会生活中,非婚生子女不仅面临着社会道德层面的歧视,在法律上非婚生子女也受到了不少限制。
一个是在多数地区(不确定是不是全部),非婚生子女都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不缴纳自然无法上户口。
一个是非婚生子女上户口需要很多材料,特别是非婚生子女父亲的信息。然而在涉及强奸致孕、父亲失踪等情况,那么在给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就会面临种种困难。
而在实行户籍制度的社会,子女无法上户口就会导致上学、社会保障等问题。
所以,如果人大代表的这个提议可以通过实施,那么就可以解决法律层面上对非婚生子女的歧视,自然也会减少社会层面上对非婚生子女的歧视。这对于社会来说将会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最后,人大代表的这个提议是一个保障性的提议,而不是鼓励性的提议。也就只是要保障非婚生子女的权利,而并没有鼓励非婚生育(我国非婚生育的比例本身也很低)。
那些害怕冲击婚姻制度的人,还是把时间和精力拿去研究离婚率为何那么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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