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办理条件
户籍居民因丢失、损毁居民户口簿的,可申请补办。
补办居民户口簿应由户主申请,因户主确实无法到场办理的,由户内成年人带本人及户主的居民身份证申请办理。
⊥1110⊥、需审核材料
(1)户主书面提请补办居民户口簿申请报告,陈述事实理由。
(2)户主居民身份证。
其他情形:
(1)属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证明。
(2)属代办的提交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3)属损毁的提交损毁的居民户口簿。
⊥11、办理途径
(1)公安服务专厅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结。征收工本费标准:每本10元。
(2)申请人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办理。
⊥1110⊥、业务受理地点
(1)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2号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服务专厅
(2)“粤省事”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