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三省户口迁移可“跨省通办”!

#沈阳新鲜事#9月28日上午,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黄河派出所内,市民吴家庆向记者展示着他家户口本上新的一页——他68岁的母亲投靠他,将户口从吉林省集安市迁到了沈阳。“不用两头跑了!省了很多事儿,确实方便!”吴家庆说

东北三省户口迁移可“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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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新鲜事#

  9月28日上午,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黄河派出所内,市民吴家庆向记者展示着他家户口本上新的一页——他68岁的母亲投靠他,将户口从吉林省集安市迁到了沈阳。

  “不用两头跑了!省了很多事儿,确实方便!”吴家庆说,上周他来派出所咨询时,民警告诉他,现在东北三省户口迁移可“跨省通办”,不用再回迁出地领取迁移证了,只需在迁入地办理即可,他当即提交申请,到今天办理完成,整个过程只用了4个工作日。

  在辽宁省公安厅28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东北三省全面正式开通户口迁移业务“跨省通办”,服务适用范围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全域。

  发布会上,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是深入开展全省第二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实际举措,是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实实在在的“为群众办实事”。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2021年7月2日,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营口市与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率先开展了户口迁移业务的“跨省通办”试点工作;9月9日,试点范围扩大至辽宁14个地市。截至目前,通过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业务,从吉林、黑龙江落户辽宁的群众已经有570余人,切实为群众提供了便利。

  据悉,在实施“跨省通办”之前,群众办理跨省户口迁移,要多次往返于迁出地、迁入地:先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领取《户口准迁证》,再返回迁出地公安派出所领取《户口迁移证》,再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费时费力。户口迁移“跨省通办”后,群众只需到一地即可,既减少多次往返的麻烦,节省了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目前,5项户口迁移可实现“跨省通办”,包括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申请人只需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即可,“跨省”事宜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通过系统平台协同实现。

  辽宁警方提示,户口迁移“跨省通办”的工作流程是:

  1。申请受理。申请人根据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迁入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受理其迁入业务并可选择“跨省通办”服务。

  2。准予迁入。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开具迁移人的《户口准迁证》,并打印留存,生成户口准迁电子信息,推送至公安部跨地域户口迁移信息网上备案系统和东北三省户口迁移信息传输平台。

  3。迁出登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收到户口准迁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查,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留存户口准迁电子信息、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开具《户口迁移证》,并打印留存。同时,生成户口迁移电子信息,推送至公安部跨地域户口迁移信息网上备案系统和东北三省户口迁移信息传输平台。

  4。办理迁入。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收到户口迁移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核查,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申请人持有的迁出地居民户口簿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缴销或作迁出标注。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辽宁频道刘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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