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龙岗家长们注意啦
2019年秋季学期民办学校
义务教育学位补贴
开始申报了!
不管是深户还是非深户都可以申请!
小学每人每年最多7000元
(每学期最多3500元)
初中每人每年最多9000元
(每学期最多4500元)
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子女,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或者学生本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81号)申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
10月8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4日(星期一)下午6:00
龙岗区2019年秋季学期学位补贴工作日程表
符合条件的学生(含已在深圳市申领过学位补贴的学生)或家长10月8日(星期二)上午9:00-10月14日(星期一)下午6:00登录“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申报系统”(网址:或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给付”栏目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方法见申报页面的《申报指引》)。
初次在深圳市申报的学生和上学期未通过审核的学生(以下统称“新生”),根据系统操作指引完整填写申报页面的信息项并提交申请。上学期未通过审核的学生使用原账号密码登录系统,上学期未参与申报的学生须注册信息后申报。
上学期已申领过学位补贴的学生(以下统称“老生”)须使用原账号密码登录系统提交申请,经确认仍在深圳市民办学校就读的,由补贴申报系统直接确认合格,一经确认合格无法再修改申报信息。
深圳户籍学生:户籍信息审核通过后直接享受学位补贴。
非深圳户籍内地学生: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非深户籍学生(不含港澳台籍学生)监护人在申报结束前务必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报录入计生信息。不论家长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都必须申报录入计生信息,否则无法通过系统审核。经核实因家长未申报录入计生信息导致补贴申报结果不合格的,不再受理其人工审核申请。
香港、澳门户籍学生有以下两种情况:
(1)学生本人持有深圳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的,可直接申请享受学位补贴。由各教办人工审核居住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备查。
注意事项:监护人的《港澳居民居住证》不可以替代《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台湾户籍学生有以下两种情况:
(1)学生本人持有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可直接申请享受学位补贴。由各教办人工审核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备查。
(2)学生本人无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由各教办人工审核证明原件,留存复印件备查。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外籍学生:无法申请学位补贴。
“老生”本学期仍须上网申报确认补贴资格,如果原填报的信息发生变动,可先对已发生变动的填报信息作相应修改、补充(不影响系统确认合格)后再提交,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申报的,视为放弃补贴资格。
复制文中“申报网址”
在浏览器进入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申报系统!
转自:龙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