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龙岗家长们注意啦
2019年秋季学期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位补贴今日开始申报了!
不管是深户还是非深户都可以申请!小学每人每年最多7000元(每学期最多3500元)初中每人每年最多9000元(每学期最多4500元)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2019年秋季学期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位补贴申报及资格审核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龙岗区实际,现就做好龙岗区2019年秋季学期学位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具有深圳市中小学学籍,年满6周岁,符合《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规定条件的深圳市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子女,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或者学生本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81号)申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
时间安排
10月8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4日(星期一)下午6:00
龙岗区2019年秋季学期学位补贴工作日程表
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学生(含已在深圳市申领过学位补贴的学生)或家长10月8日(星期二)上午9:00-10月14日(星期一)下午6:00登录“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申报系统”(网址:或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给付”栏目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方法见申报页面的《申报指引》)。
?初次在深圳市申报的学生和上学期未通过审核的学生(以下统称“新生”),根据系统操作指引完整填写申报页面的信息项并提交申请。上学期未通过审核的学生使用原账号密码登录系统,上学期未参与申报的学生须注册信息后申报。
?上学期已申领过学位补贴的学生(以下统称“老生”)须使用原账号密码登录系统提交申请,经确认仍在深圳市民办学校就读的,由补贴申报系统直接确认合格,一经确认合格无法再修改申报信息。
申报审核要求
本学期学位补贴申报工作继续采取“新生”网上申报审核、“老生”网上确认资格的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01
“新生”申报审核要求
?深圳户籍学生:户籍信息审核通过后直接享受学位补贴。
?非深圳户籍内地学生: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非深户籍学生(不含港澳台籍学生)监护人在申报结束前务必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报录入计生信息。不论家长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都必须申报录入计生信息,否则无法通过系统审核。经核实因家长未申报录入计生信息导致补贴申报结果不合格的,不再受理其人工审核申请。
?香港、澳门户籍学生有以下两种情况:
(1)学生本人持有深圳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的,可直接申请享受学位补贴。由各教办人工审核居住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备查。
(2)学生本人无深圳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的,学生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并提交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监护人资格比对结果通过后,由各教办人工审核公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备查。
注意事项:监护人的《港澳居民居住证》不可以替代《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台湾户籍学生有以下两种情况:
(1)学生本人持有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可直接申请享受学位补贴。由各教办人工审核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备查。
(2)学生本人无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由各教办人工审核证明原件,留存复印件备查。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外籍学生:无法申请学位补贴。
02
“老生”申报要求
“老生”本学期仍须上网申报确认补贴资格,如果原填报的信息发生变动,可先对已发生变动的填报信息作相应修改、补充(不影响系统确认合格)后再提交,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申报的,视为放弃补贴资格。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达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申报系统!
龙岗发布编辑组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责编:徐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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