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圳户籍学生必须是父母在深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须能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全家户口本;父母及学生在深有效的《居住证》(或有效《暂住证》);父母在本学区内的合法购(租)房证明等材料;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科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学生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光荣证》);父母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学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含乡镇中心小学)开具的《就学联系函》;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还需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请点击“有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