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紧张的施工后,日前市公安局在梅林路和凯丰路交界处建成了新的出入境办证大厅。本报记者薛云麾摄
深圳市公安局30日公布:经中国公安部、国务院港澳办、国家旅游局批准,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决定自2009年4月1日开始实施为深圳户籍居民办理1年多次往返香港个人旅游签注工作。由此,扩大深圳居民个人游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今年年初,为进一步促进深圳与香港的人员往来和经济发展,深圳市政府将“扩大深圳居民个人游试点工作”列入2009年“十大民生工程”。到目前为止,深圳警方共增加出入境受理窗口68个,调配了100名民警到出入境部门协助工作,增加了237名临时聘用人员到出入境部门开展辅助工作。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办证高峰,深圳市公安局还在梅林路和凯丰路的交界处,建成新的出入境办证大厅,专门受理此项新业务。各公安分局也在原有的基础上,改造出入境办证大厅,增加大厅接待能力。目前,所有工作均已准备就绪。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深圳警方公布了一年多次往返香港个人游签注细则:不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深圳户籍居民,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多次往返香港个人旅游签注。18周岁以下深圳户籍居民,须由其父母或者监护人陪同办理。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经审核批准后,为申请人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1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深圳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对该细则作了进一步的阐述。
符合条件的人员:据统计,深圳目前共有232万余户籍居民,除去10万余国家登记备案工作人员之外(也就是国家公职人员,主要指公务员),其余的全部220余万深圳户籍居民均可办理。其中,18周岁以下的深户居民需要由父母或监护人陪同,到办证大厅进行办理。
受理费用: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包括旧证换新证),每证100元;一年多次往返一次签注100元。
受理地点:为应对新政策实施后可能出现的办证高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特意“增容”,在福田区梅林路与凯丰路交界处的政府用地新建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新增办证大厅。明日起,一年多次往返香港签注具体业务受理点将在该办证大厅,以及6个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和光明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具体地址见表格)。市公安局大院旁的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不予办理此项业务。
办证时限: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15个工作日办结。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多次往返签注的,10个工作日办结。
警方发言人提醒市民注意,通行证的有效期必须在1年以上,方能办理一年多次往返香港签注。如果想办理一年多次往返香港,需要更换通行证。如果通行证有效期在3个月以上1年以下,只能申请3个月1次或2次签注。
现有签注政策依然有效
明日起,深圳常住户籍居民个人赴香港游(也就是香港自由行)除了新增加的一年内多次往返签注以外,现有的签注方式依然有效。具体如下:
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须由申请人本人到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递交申请,15个工作日办结。持同一本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再签注的,可到各区公安分局窗口办理或网上申请等方式,网上申请签注8个工作日办结,窗口申请签注10个工作日办结。
签注可分为三个月一次、三个月二次、一年一次和一年两次等多种方式,每次停留在香港时间为7天。
相关费用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包括旧证换新证),每证100元;一次有效签注20元,两次有效签注40元。
全市赴港签注办理点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现有业务不变,不办理一年多次往返香港签注业务)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6号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新增办证大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北侧与凯丰路西侧交界处
●罗湖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咨询电话: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2000号(原罗湖公安分局院内)
●福田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咨询电话: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
●南山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咨询电话: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388号
●盐田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咨询电话: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官上路6号
●宝安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咨询电话: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路冠城世家三楼
●龙岗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咨询电话: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6号
●光明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咨询电话: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碧眼路
(黄顺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