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知】深圳市南山区关于开通2022年重点企业(金融)落户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原标题:【深圳通知】深圳市南山区关于开通2022年重点企业(金融)落户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通知要点主题2022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重点企业(金融)落户奖励项目支持方式最高给予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申报主

【深圳通知】深圳市南山区关于开通2022年重点企业(金融)落户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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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深圳通知】深圳市南山区关于开通2022年重点企业(金融)落户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通知要点

  主题

  2022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重点企业(金融)落户奖励项目

  支持方式

  最高给予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主体

  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并属于本规程第三条中所列机构类型

  申报时间

  2022年8月16日9:00至2022年8月29日18:00

  通知原文

  各有关企业:

  2022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重点企业(金融)落户奖励项目将于近期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2年8月16日9:00至2022年8月29日18:00。

  二、申报方式: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在线申报,网上申报后请保持手机畅通。

  三、申请条件及详细指引详见附件。

  南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8月12日

  申报指南

  申报时间

  2022年8月16日9:00至2022年8月29日18:00。

  支持方式

  (一)金融企业总部,按照实缴注册资本1%,给予不超过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经区政府认定的重大引进项目,给予不超过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民营银行等分行给予600万元一次性奖励,证券公司及保险公司的市级分公司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他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民营银行等专营机构给予600万元一次性奖励;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实缴资本3亿元(含)以上的,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3亿元以下的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财务公司或村镇银行,按市有关部门资助标准的100%给予奖励。

  (四)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等全国性金融行业协会备案的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基金销售公司、期货资产管理公司、期货风险管理公司以及业务外包服务等专业子公司,按市有关部门资助标准的100%给予奖励。

  (五)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全国性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保险代理和保险销售公司(含网络销售、电话销售),按市有关部门资助标准的100%给予奖励。

  (六)以公司制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达5亿元及以上的,按照实缴注册资本2‰,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有限合伙制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实际募集资金达10亿元及以上的,按照实缴募集资金2‰,对其委托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七)金融企业因业务发展增加实收资本的,按照该类型机构奖励标准补足落户奖励差额部分。

  (八)本项目不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申报条件

  申请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情况:

  1.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并属于本规程第三条中所列机构类型;

  2.以申报日期为界,在南山区注册经营不满36个月或迁入南山区不满36个月;

  3.税务登记地在南山区并在南山区汇总或部分汇总纳税;

  4.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5.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申报流程

  申请单位按照本操作规程的具体要求备齐资料,通过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提出资助申请,并按要求将有关材料递交区企业服务中心窗口

  申报材料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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