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便民】又有15个省(市)户籍的小伙伴可在深圳补换领身份证啦!
在外地打拼
最怕的就是丢证件……
尤其是丢身份证
不仅有安全问题
回去补办还各种费时费力
今年七月起
深圳市公安局陆续开通了部分省市的
户籍居民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比如海南省、北京、上海、天津等,
很多小伙伴问广仔:
“什么时候有我家啊?”
“xx省要啥时候才能异地办理?”
……
现在有答案啦!
11月1日起,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重庆、云南、陕西、青海、河北、山东、四川、贵州、甘肃、宁夏等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户籍居民可在深圳26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同时深圳户籍居民也可在上述省(直辖市、自治区)范围内的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申请异地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
广西、内蒙古、新疆、西藏等4个自治区全境以及青海、四川、吉林、黑龙江、辽宁等部分地区,因使用少数民族双语居民身份证,暂不开通这些地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这是深圳启动的第三批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哦!来回顾下前两批↓↓
第一批
2016年7月1日,深圳市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及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服务,首批开通海南省居民三类身份证业务。
第二批
从8月15日起,深圳全市范围内开通第二批居民身份证全国异地受理省份: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湖北、福建、辽宁、黑龙江、吉林和浙江10省(直辖市)(不含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双语证,具体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和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异地身份证补办条件
居民身份证全国异地受理业务包括有效期届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三种。
适用于在本市居住登记或参加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申领时,已在本市连续居住登记时间满6个月或近一年内已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或在本市小学、中学、全日制大学在读的上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户籍居民。
异地身份证办证程序
申请人应登陆互联网“深圳市公安局户政预约平台”(或拨打114电话,按照选择受理点、录入个人信息、选择受理时间、选择领证方式、打印或拍摄预约受理成功通知(记录预约受理编号)的顺序进行预约受理。
预约成功申请人(未成年人、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陪同或代办,六周岁以上公民须到场采集指纹)持以下材料,在预约时间前往预约受理点办理,受理后现场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1.互联网预约受理号;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扉页(集体户口簿无需提供)和个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本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监护人证明材料(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申请人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
5.居民身份证原件(仅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需提供);
6.学籍登记表或《在读证明》(仅本市在校学生需提供)。
办证时限为30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
收到领证通知后,按照《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提示及时领取证件。为保证居民身份证件安全,超过六个月未领取的,公安机关将做注销处理。
有需要的小伙伴,赶紧按照下图中的办理地址和电话去咨询吧~↓↓
编辑:何然、孙黎明
来源:南方网、深圳新闻网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