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大家:要想申请宝安区级补贴,要求在拿到深圳市级补贴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过期的话申请资格直接作废。
01补贴标准
本科1.5万元
硕士2.5万元
博士3万元
备注
新引进入户我区的世界知名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前一年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综合排名达到前500名)应届毕业生,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聘用)合同且在我区实际工作满1年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补贴,分别是博士5万元、硕士2万元、本科1万元。
02申请条件
1、通过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办理人才引进;
2、人才引进后户籍在宝安区,且不存在跨区变更;
3、申请人已获得深圳市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4、本人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自引进我市时起(以介绍信落款日期开始计算)在宝安区内全职工作,且由注册地为宝安区的单位连续缴纳社保费。
申请首发的,须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申请续发的,须连续缴纳18个月及以上(所服务的用人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应保持一致,不含补缴、断缴、个人缴纳或农城化人员股份合作公司缴纳情况);
6、申请人首次申请该补贴,应当在市租房和生活补贴全部发放结束后6个月内提出(以系统受理成功时间为准);续发申请须在第一笔补贴发放结束后24个月内提出(以系统受理成功时间为准)。
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首次申请的,或由非审批单位原因造成的超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7、申请人所服务的单位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在宝安区。
03申请材料
1、《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申请表》
2、与我宝安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3、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4、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调令(介绍信或招调员工通知书)
5、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证明材料(可到银行申请)
申请人获得的市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流水账单,由银行出具并加盖公章,需包含付款人户名和账号、收款人户名和账号、收款时间、收款金额、银行盖章等要素。
6、身份证和户籍卡(身份证、护照或有效证明身份材料)
7、金融社保卡
04受理单位
单位: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地址:宝安区福海街道永和路与荔园路交界处翰宇财富广场宝安人才园1楼人才服务专区
电话:
05申请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核,加具推荐意见、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申请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电子材料。
2、受理
区人力资源局对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退回申报材料。区人力资源局通过短信向申请人反馈审查结果。(5个工作日)
3、特别程序
对申请人无犯罪记录及社保进行核查(80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4、审核
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10个工作日)
5、公示
区人力资源局在区政府网站、区人才工作网和区人力资源官网公示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6、审议审批
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提请审议。(8个工作日)
7、拨付办结
审议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宝安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5个工作日)
8、送达
申请人可以在网上自行获得办理结果。
申请人补充材料、特殊材料核实、审议时间纳入特殊程序,不在上述限定的工作时限之列。
以上内容,希望可以帮到你,如果你也有入户深圳的需求,欢迎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