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房山区8岁男孩小杰(化名)因为母亲交不起33万元的社会抚养费(俗称“超生罚款”),至今是“黑户”,无法上学。为了让儿子有户口,小杰的妈妈刘菲(化名)将要求“必须先交清社会抚养费才给上户口”的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其拒绝为其子办理户口登记的行为违法。今天,房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上户口需先交33万
刘菲是房山人,她与王某在外地结识后同居,并于2005年生下小杰。此前,刘菲与王某各自育有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都判给了前任。2008年,刘菲与王某解除同居关系,小杰由刘菲抚养。
2010年,刘菲带着小杰回到北京,但她所在的村大队拒绝为小杰办理人口普查登记及户口登记。经她向国家人口普查办反映情况,2010年7月,村大队虽完成人口普查登记,但当刘菲去房山公安局户籍科办理小杰的上户口手续时,被告知需要计生委出具的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房山区计生委认定小杰是“超生”,属于其父母违法生育的第三个子女。
2012年10月,房山计生委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依照规定对刘菲和王某按2011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4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元。
“单亲妈妈”诉公安分局
33万余元对没有稳定工作的刘菲来说是“天文数字”。而小杰的爸爸王某也生活拮据,且于2013年初病亡,社会抚养费压在刘菲一个人身上。无奈之下,10月9日,刘菲将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其拒绝为其子办理户口登记的行政行为违法。
近日,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在向法庭递交的答辩状中称,因为原告无法提供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所以民警依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拒绝为其子办理户口登记。
计生证明作为上户口的前置条件,原因是各地政府都有层层加码的计划生育考核指标。在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的重压下,如果基层政府属地出现一个计划外生育行为,所有工作可能都是徒劳,自然派生出很多关联的行政惩罚措施,“与孩子的户口捆绑”逐渐成为不少地方政府控制计划外生育、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威慑性办法。
声音
只要我国还需要计划生育政策,对计划外生育行为的处罚,就有继续存在的合理性。但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对计生工作方式,特别是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和征收方式的改革,是政府必须要思考的内容。
——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陆杰华
■建议
“废除对户籍登记设障碍”
12月3日,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顾海兵等10位学者、律师致信国务院、公安部等,建议废除对出生人口的户籍登记设置障碍的规定。
建议信认为,问题的产生,源于有关户口登记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涉嫌违反法律法规。以房山男孩小杰8岁仍无法上户口一事为例,“不缴纳社会抚养费就不给上户口”依据的是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但该类文件没有显示其所依据的上位法,实际上,也没有任何上位法规定在上户口前需提供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等,“类似的规范性文件未经审查即投入实行,从法理上讲,不具法律效力”。
建议信指出,我国是《儿童权利公约》缔约国,但在我国,包括受教育权在内各项公民基本权利、福利待遇实际上均是以户籍为前提的,没有户口无法取得学籍,没法缴纳社会保险。因此,“强烈建议,废除对出生人口的户籍登记设置障碍(计生与户籍捆绑)的规定,实现户籍登记的平等和无歧视化,保障公民生存发展权”。
■追访
社会抚养费征收存在不公
近日,张艺谋“超生”事件查实,他与妻子陈婷的三个子女均为非婚生育。据媒体报道,这三个孩子在2012年都已上户口,如果报道属实,结合最近无锡计生部门的表态,很可能意味着张艺谋和陈婷在为孩子上户口时并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为何张艺谋的孩子和小杰在上户口时面临着截然不同的境遇?
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陆杰华介绍,由于标准不统一、社会不理解等原因,社会抚养费实际征收率在很多地方甚至低于50%。即便是作为超生孩子上户口的前置条件,由于掺杂了部门衔接、人情关系等因素,社会抚养费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难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这也导致“有钱就可以超生”等社会问题和群众反感。社会抚养费改革的一个主要方向,就是尽量做到标准和征收对象统一、执行公平。
以申请信息公开方式持续追问社会抚养费收支状况的律师吴有水则认为,张艺谋的孩子没缴社会抚养费就上户口,本没有错。1988年,原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安部就联合下文,禁止将计生证明、超生罚款与户口登记捆绑。但是后来计划生育对各级政府“一票否决”等计生考核体制造成了地方在执行计划生育制度和户籍管理过程中的扭曲。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取消计生与户口的捆绑,让小杰这样的孩子尽快入户入学,而不是揪住张艺谋不放。(新京报记者魏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