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深圳入户新政策还未执行,现在还想入户深圳的这类人群抓紧时间啦,看看入户的申请条件,满足条件就可以直接入户深圳~
一、在职人才引进入户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1项条件的除外);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申办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5.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二、毕业生入户
(一)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身体健康;
2、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且无犯罪记录;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4、毕业时间未超过2年。
1、网上申报
2、报到证改派和迁移证
3、上传材料
4、预约派出所办最终手续
三、留学生入户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取得我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注:开具资格证明的前提是已经在网上办理了留学生资格审定后才能办理
深圳留学生资格审定办理条件:
1、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
2、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等进修人员
四、随迁入户
申请条件
夫妻随迁入户办理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
1、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2年。申请人夫妻属复婚的,其复婚登记时间作为“结婚登记时间”;
2、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部、委、办、局)在编人员,须提供无业证明或变更户口簿信息或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
3、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满足以下条件的未成年子女可以一同随迁:
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有抚养权一方同意办理迁户)的未成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可一并申请;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成年子女可以一同随迁: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非函授、电大、网络教育类学校)就读的未婚未育成年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
2、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未婚未育(含收养子女)的成年子女。
3、本省生源(户口仍随本省户口的父或母)的高校在读未婚未育成年子女(不受年龄及在读院校所在地限制);
子女随迁入户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二、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如申请人父母户口均在本市,其未成年兄弟姐妹须一并申请)或以下成年子女: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户口未迁入高校集体户)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成年子女;
(2)本省生源且户口迁往学校的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正式落实接收单位,父母户口已迁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三、经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本市迁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申请人需先行携带相关资料到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相关计生信息通过深圳市政务资源交换平台流转到我局,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四、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老人随迁入户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迁入深圳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
二、申请人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须同时满足),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
三、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四、申请人(随迁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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