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圳宝安人才落户奖励
深圳宝安区鼓励优质企业落户奖励受理范围
受理服务对象主要为深圳宝安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企业法人。
深圳宝安区优质企业落户奖励的受理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二)项目为2022年11月17日《宝安区工业区转型升级暨“散乱污危”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正式印发之后开始实施;
(三)经街道办筛选列入“散乱污危”工业园区台帐,并完成“建立台帐、主动清退、腾出空间、置换企业”等全部转型升级工作;
(四)园区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清理前园区“散乱污危”企业数量占园区企业总数量的70%及以上或“散乱污危”企业租赁面积占园区总建筑面积的70%及以上的工业园区;
(五)“散乱污危”工业园区升级后的生产制造空间面积不得低于改造前生产制造空间面积的80%,物业租赁价格不得高于片区指导价。入园企业应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升级后园区总产值不低于2亿元每公顷;
(六)转型升级过程中,未造成园区内规模以上企业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迁出宝安区的;
(七)企业规模达到纳统条件的,应依法在我区纳统;规模未达到纳统条件的,无纳统要求。
(八)经区产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遴选的新入驻重点优质企业租赁面积超过所在工业园区总建筑面积的70%。
深圳宝安区优质企业落户奖励的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根据申报通知,在项目申报规定的时间内将纸质申请资料提交到受理窗口(可通过邮政速递方式寄至窗口)。
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即日作出受理决定。申报主体符合申请资格2022年深圳宝安人才落户奖励,申请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全的解释后退回。
3.审核。承办部门审查人员在4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对经审查需要补正材料的,申报主体可及时补正申报材料,逾期不报予以退回并不再受理;对经审核内容不合格的,告知原因并将材料退回申请企业。
4.审批。承办部门提出拟资助安排计划,资助政策已明确资助、补助金额或比例且年度收支计划已明确安排的,提请区专项资金管理机构会议审议后即日作出资金拨付决定(书面报请区专项资金管理机构会议审定为15个工作日2022年深圳宝安人才落户奖励,此为特殊环节不纳入承诺时限)。
5.办结。项目审定通过后2022年深圳宝安人才落户奖励,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即日办理拨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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