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适度的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 织密编牢民生兜底网 深圳社保托起百姓“稳稳的幸福”

来源:读特深圳,因改革而生,因开放而强,见证了中国翻天覆地巨变历程。经济特区建立40年来,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让人民群众更多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逐步形成了覆盖面广、统筹层次高、保障适度

保障适度的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 织密编牢民生兜底网 深圳社保托起百姓“稳稳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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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读特

  深圳,因改革而生,因开放而强,见证了中国翻天覆地巨变历程。经济特区建立40年来,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让人民群众更多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逐步形成了覆盖面广、统筹层次高、保障适度的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

保障适度的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 织密编牢民生兜底网 深圳社保托起百姓“稳稳的幸福”

  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社会保险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社保建设成就全国瞩目,一项项贴近民生、直击痛点的举措,转化为老百姓心中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织就坚实细密的民生兜底网。

  一组亮眼的数字,从不同侧面勾勒出这张越织越密的社会保障网的“模样”:

  ——近5年来,深圳社保总参保量以6.8%的年平均增幅递增;

  ——截至2020年7月底,深圳五险总参保量突破6400万人次,保障服务规模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254.50万人;

  ——失业保险参保1187.34万人;

  ——工伤保险参保1206.41万人;

  ——2016年-2020年7月末,社保累计减负约779亿元。

  今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也是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全面铺开、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深圳社保将再次启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改革创新,对标打造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杆,为建成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树立社保深圳标杆,为深圳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深圳社保智慧。

  全民参保

  覆盖广全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跟随特区发展的脚步,深圳社会保险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发展。随着深圳社会保险体系不断完善,经办管理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全市社会保险参保广覆盖并走在全国同等城市前列。

  在参保覆盖上,深圳社保得益于“先进再广、先解决有没有再解决待遇高低”的创新思路,在扩面工作中契合城市发展特点、符合参保群体实际需求,赢得先机。在全国率先将来深建设异地务工群体纳入医保、工伤保险保障范畴,参保人数显著跃升。近年来,社保部门持续全力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充分利用“织网工程”的公共信息资源等多重资源平台,开展信息收录;将参保登记率先纳入商事登记范围,从登记初始环节方便参保单位,有力提升参保意愿;依法开展社保稽核,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开展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及缴费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我市用人单位参保缴费行为,确保社保基金应收尽收;多渠道、多元化开展政策宣传及普法,提升公众对社保的认知及掌握,有效实现广大群众从“要我参保”到“我要参保”的思想转变。

  据2020年7月底统计显示,全市养老、工伤、失业三险总参保为3648.25万人次,全市各项社保基金(不含医疗、生育)历年滚存结余5679.53亿元,比“十二五”末增加2604.83亿元,增长84.72%。

  养老保险:

  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助力“安享晚年老有颐养”

  “我现在每月到手的退休金要比去年多200多元,从刚退休时的2000多元,到如今的4000多元,每年的退休金都涨了。”龙岗区的周阿姨已经拿了近10年的退休金,她乐呵呵地告诉笔者,“老伴去年也退休了,退休金有6000多元,一家人生活很幸福。”这已经是深圳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退休老人在深圳安享晚年,共享改革红利。

  1982年,深圳开创社保之先河,突破单位自保模式,探索建立了以社会化为特征的新型社会保险体系;1992年,首创社会共济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1993年,这一模式写进了中国共产党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之中,被确定为全国的养老保险模式。2001年深圳率先建立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深圳在社保制度建立之初即秉承开放、可持续的思想,根据城市特点、人口构成,将来深务工群体纳入全市社保体系之中,充分体现了制度包容和发展格局。2003年11月,深圳将农村城市化人员直接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成为了全国首个实现城市化人员与城镇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一体化的城市。2012年,我市正式实施居民养老保险,补齐了我市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最后一块短板。

  至此,深圳已建立起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居民养老保险等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截至2020年7月,深圳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54.5万人。

  工伤保险:

  构建安全用工防线实现“伤有所助所救”

  电工宋清风在施工的时候被重物砸伤右脚,公司总是以公司负责人不在等理由推脱,宋清风无力支付手术费,手术一度“搁浅”。“医院社工告诉我可以联系社保部门认定工伤,社保部门开辟绿色通道让医院给我记账,顺利做了手术。我快60岁了,对工伤保险政策不太了解,都是社保工作人员主动联系我,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都帮我考虑到了,指导我如何一步一步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偿付等手续,好像当他们自己的事情一样在办,我感到非常温暖。”宋清风顺利完成了手术慢慢康复,还在工作人员指导下申请了工伤待遇偿付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个人权益得到了有力的保障。

  深圳全力构建安全用工防线,积极补齐高工伤风险行业保障短板,为广大劳动者撑起了“保护伞”,让劳动者“伤有所助救”。早在1993年12月,深圳率先制定了全国第一个工伤保险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建立了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提升了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建立了工伤保险奖励机制。为了切实解决来深建设异地务工群体所属用人单位的参保难题,深圳取消捆绑征缴模式,允许尚不具备参加全部险种条件的用人单位或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务工群体先行参加工伤保险,从而扩大了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提高了工伤保险社会化管理程度。2001年1月,修订颁布《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未参保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垫付制度,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深圳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开始出现跨越式增长。据统计,参保人数由2004年的360.83万人增加到2020年7月份的1206.41万人,增长超2倍。其中,非深户籍工伤参保人数约占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的80.3%,切实为来深务工群体构筑安全防线。

  失业保险:

  为再就业兜底保障“失有所扶所助”

  由于企业转型升级,人员结构调整,刚刚迈进40岁大关的李丹“下岗”了。“40岁对于女性来说是个槛,幸好有失业保险金帮我兜底。”李丹家有两个孩子要抚养,失业了经济压力还是不小的。2013年1月1日起深圳正式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把非深户人员首次纳入失业保险范围,非深户的李丹从那个时间开始缴纳失业保险。“算起来我参保6年了,可以领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个月为1980元。”她在家门口的银行网点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一边领上了失业保险金,一边继续找工作。

  深圳较早建立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保障失业群体“失有所扶助”。早在1983年11月,深圳市开始实行社会劳动保险制度,其中专门规定了劳动合同制工人待业期间生活困难者的社会保障,以解决劳动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生活保障问题。1986年9月,深圳市正式建立待业保险制度。1997年3月正式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这是全国第一个规范失业保险的地方性法规。2013年1月深圳将非深户籍职工纳入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并统一实行个人缴费,与深圳户籍人员享受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据统计,截至2020年7月底,全市参加失业保险总人数为1187.34万人,其中非深户人员为968.39万人,占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81.6%。2012年至2020年,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056元调整为目前的1980元,增幅达87.5%。

  为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深圳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补贴标准在全省最高。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2020年3月至12月,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990元/月;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97元/月。

  社保减负:

  真金白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社保是民生之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和减震器,也是解除百姓后顾之忧的长远保证。为了进一步减轻参保企业以及个人缴费负担,实实在在地为企业和职工“减负”,我市社保部门陆续出台多项社保惠民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市场活力,调动企业参保积极性,吸引更多企业和职工纳入社保范畴,形成制度的良性循环。据统计,“十三五”期间,深圳累计为企业减负已达778.96亿元,有效支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自2014年起,深圳率先在广东省实行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下浮幅度不超过失业保险费缴费标准的40%。自2015年12月起,深圳失业保险基准费率由3%下调至1.5%(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1%);2018年12月起,失业保险基准费率继续下调,由1.5%下调至1%。截至2019年,深圳累计为用人单位减收失业保险费约176亿元。

  2019年5月,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以2018年4月费率为基础再下调50%,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调整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

  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深圳对符合条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通过简化流程、快审快发、全程网办等方式,不断优化经办服务,提高审核发放的便捷性,持续扩大受惠企业覆盖面。尤其是疫情期间,深圳社保迅速行动、联手快办,压缩办理时限、容缺受理、简化程序,快速将返还资金发放到企业账户,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截至2020年7月,我市累计共为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金额约120亿元,政策实施力度全省第一、全国领先。

  今年新冠疫情暴发,深圳认真落实国家和广东省部署,快速执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预计将减免企业社保费约450亿元,惠及深圳80余万家企业。

  智慧社保:

  “互联网+”开启社保优质服务新体验

  近年来,深圳社保致力破题民生痛点,搭建“互联网+经办服务”的智慧社保服务模式,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同城通办、就近办、预约办、移动办、自主办、刷脸办”等经办服务改革成果陆续落地,信息化建设驶入快车道,智慧社保建设迈上新台阶,给参保人带来切切实实的便利。

  从2019年8月1日起,深圳社保业务的办理完全打破辖区限制、打破险种限制,实现同城通办。参保人和参保企业可以到全市任一社保服务厅办理社保业务,采用业务“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综合受理模式,一个窗口可以受理同一办事人员多项办事申请。

  深圳社保信息化服务以网页服务、微信平台、自助服务终端为阵地,建立了“互联网+经办服务”的智慧社保服务模式,并以此三大阵地为基础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将业务从“实体大厅”向“虚拟大厅”转移,从线下“7小时”延伸到线上“24小时”。目前已有55项社保服务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其中核定失业人员停领失业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等29项服务实现“秒批”,所有权责清单事项“最多跑一次”。

  为了延伸社保服务触角,打通社保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社保业务“就近办”,社保对外服务经办点从原有34社保服务点增至79个,深圳社保将52项业务进驻了34个行政服务大厅,65项业务进驻了11个行政服务大厅。全市897个公共服务网点配置社保自助服务终端1100多台,同步提供“深圳社保”微信平台的各项服务功能。其中207个网点“24小时不打烊”,市民可自助查询、打印和办理社保业务57项。

  深圳在全国率先推行在线“刷脸”认证,为深圳退休人员、工伤待遇领取人员提供验证服务,无论人身在何处,只要使用手机按照提示摇摇头、眨眨眼、读读数字即可完成身份认证,无需到办事大厅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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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特新闻+】

  深圳社保大事记

  ●1982年

  深圳市首先在经济特区内“三资”企业的合同制工人中推行养老保险制度。

  ●1989年

  国务院把深圳作为全国社会保险综合改革的两个试点城市之一。深圳开始探索建立一种新型的养老保险制度。

  ●1992年

  深圳在全国首创社会共济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新型养老保险模式。1993年,这一模式被确定为全国的养老保险模式。

  ●1997年

  深圳建立全国第一个社会保险网站,用户可以查询社会保险法规政策、各类账户信息等。

  ●1999年

  深圳启用网上参保申报系统,2003年开通网上自助缴费。

  ●2000年

  实行银行联网托收、托付社会保险费。

  ●2003年

  实施农村城市化人员养老保险,保障原特区外城市化人员年老后的基本生活。

  ●2007年

  建立深圳少儿医保制度,将学生、儿童等城镇非从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2008年

  完成“一级核算、三级管理”的财务体制改革。

  ●2012年7月

  深圳正式实施居民养老保险,补齐了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的最后一块短板。

  ●2016年1月

  “深圳社保”微信服务号上线,现有粉丝量超600万人,可网办59项社保业务。

  ●2017年5月

  在微信平台上全国率先推出养老生存"刷脸"认证。

  ●2018年10月

  深圳社保系统重构项目上线,线上办理业务量占比超98%,形成“网上经办为主、窗口经办为辅”服务新格局。

  ●2019年8月

  实现社保业务同城通办,构建“智慧社保”服务模式。

  编辑程思玮

  (作者:读特记者庄瑞玉/文周红声/图通讯员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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