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深圳将正式启动扩大“常住深圳非粤籍居民在深办理赴港‘个人游’签注”的范围。凡是持有1年以上深圳市长期居住证的、有单位的人员,均可申请。昨日,深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该政策将惠及400万名在深居民,但尚不包含在深的非粤籍老人(没有工作单位)、小孩以及在深读书的学生。
须持1年以上长期居住证
“凡是持有1年以上的深圳市长期居住证,属于深圳市各级政府的聘用人员或国有、民营、中外合资、外资企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业主,户籍所在地属于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非广东籍深圳居民,可以每个季度申请办理一次3个月1次或1年1次的个人游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新闻发言人江峰表示,此次的新政策意味着,只要有工作单位,包括注册过的个体工商户,都有机会办理赴港游。
澳门个人游尚未开通
据介绍,目前在深的非粤籍老人(没有工作单位)、小孩以及在深读书的学生,尚没有纳入新政策的范围内。预计,惠及这部分人的政策将会在明年循序推出。
此次政策仅针对赴香港个人游,澳门没有开通。而且,再签注不能在网上办理,必须本人亲自去公安机关窗口提交申请。已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未实施按需申领护照地区人员,公安机关不接受申请。
答疑
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居民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深圳市居住证原件、在职证明和填写完整的《非广东籍深圳居民赴香港“个人游”申请表》;在职证明由申请人所在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公安机关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对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只签发签注)。
在哪里办理?
深圳市公安局下属的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或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梅林办证大厅。需要提醒的是,位于解放路的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大厅目前不受理此项业务,请市民留意,避免走错地点耽误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