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住证制度的出台曾经写入《写进人民心中的幸福故事—党的十八大以来民生新变化》人民日报居住证调查报道:薄薄一张证,让亿万人获得什么?文章中提到深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处长沈莉瑛介绍,2008年版的居住证面向所有外来人口,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办理2185万张,基本覆盖全市外来人口。这版“居住证”“以掌握外来人口信息为主要目的,附着的公共福利有限。”“来了,就是深圳人。”这个街道上随处可见的标语,正通过由“暂”到“居”一字之变,逐步成为现实。我也对该文的记者表示“臧建鸣又有了新的感叹:“我觉得,居住证还要继续淡化不同人群之间的福利差异,让公共服务均等化,才能让每一个来深圳寻梦的人找到家的感觉。”但在居住证条例执行过程中,对我们非深户的老人充满歧视与不公平。“让公共服务均等化”成为我们超过60岁的老深圳人遥不可及的梦想。
首先把老人证的领取、出入境的签注、买车摇号、驾照管理等等许多公共服务绑定居住证的签注。然后居住证的签注绑定在社保局的社保缴交情况“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就是通过这样的兜兜转转的条例解释,居住证的办理摒除了我们非深户超过60岁的早期深圳建设者(我是95年派来深圳工作),因为我们60岁在原籍办理退休(我是北京),深圳缴交社保数年的记录在此规定下成为无效,条例只给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人,不包括既往缴交数年社保的群体。
我们这一代人受户口制度影响,无法迁移北京户口入户深圳,但在深圳已经工作到退休,住房也买在深圳,家也安置在深圳,但就是这样一个受市民称赞-写入党的十八大以来民生新变化的居住证条例,让我们60岁以上老人无法在深圳安生。去趟香港要回北京办理签注,办理老年证要走后门做假。有些部门解释,之所以限制60岁以上的人办理居住证签注,是本着对深圳要有贡献!我们这群在深圳工作及缴交社保快30年的非深户老年人就不算贡献?我看是立法时忘记了我们这个群体,在条例征求意见阶段虽然人口处也派了警官到我家征求了意见,并承诺不会影响我们这个群体的利益,但在条例细则上忘记了我们。
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办法,为我们非深户老深圳建设者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