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申办居住证签注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记录的居住时间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签注。
所需材料:
(1)申请人应当交验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
办理流程:
1、向受理点提交申请资料及申请表
2、受理点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在承诺期限内办结业务网上办事流程1、登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注册账号,按要求进行申报办理
时限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申领居住证的15个工作日;补领、换领、再次申领居住证的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初次申领居住证的,免收工本费;补领、换领、再次申领居住证的,工本费20元。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法律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应对身边的一些事情,如果你还有一些其他的想了解的知识,欢迎来找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