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非深户办理新居住证的不便引起很多打工者的吐槽,按照国务院办理居住证文件的说明,只需合法居所和合法工作中的一条即可办理,而深圳居住证却要同时满足且必须一年以上,按目前反映的情况,办理条件明显不合理,我曾经向政府反映过,无赖我们普通P民是不会得到政府的回复的,所以今天向您反映一下,期待您有机会向政府建议。
1.若有非深户多年前在深圳房价不高的时候买了房居住,但一直是家庭妇女,比如带小孩,照顾家庭,没有工作,就没有社保,就不能办理居住证,而她却在深圳定居多年。
2.现在深圳房价实在太高,连福田罗湖的租金也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我想即使是公务员靠工资也很难买得起,这样大部分人就选择了购买临深的东莞和惠州的住房居住,工作还在深圳,在深圳交税和社保,按目前条件,在深圳也不能办理居住证.这部分人若要办理居住证必选居住在东莞或惠州时还要在深圳租房再办理,这样不现实也失去了在临深买房的意义。
所以诚请媒体向上级反映这民生问题,建议修改办理居住证条件,满足条件之一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