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来了就是深圳人”的广告语让来深建设者心潮澎湃,如何管理好1000多万来深的流动人口,又让他们享受到深圳发展的福利?从去年起,市公安局开始推动居住证立法,将居住证与各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捆绑挂钩,明确居住证作为流动人口享有权益的主要凭证。在当前深圳市“十大法治事件”评选中,居住证立法被列为候选。
据介绍,一方面,深圳市流动人口已超过1500万,自2003年以来年均增长近百万,70%以上居住在出租屋,流动人口中约120万人无正当职业、无稳定收入,其中超过80万无业人员长期滞留深圳,近年来全市处理的犯罪嫌疑人93%为外来人员,发生的刑事案件一半与出租屋有关。由于现行法规规章滞后、缺位,必须通过立法解决流动人口管理法制保障和执行等关键问题,实现城市人口有序调控和治安有效防控。
另一方面,据统计,从2007年至今,全市共办理居住证2068万张,近1400万在深流动人口持有居住证。亟须通过立法设定居住证的办证条件,提高居住证的办理门槛,将居住证与各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捆绑挂钩,明确居住证作为深圳市流动人口享有权益的主要凭证,进一步提高居住证的含金量,保障全体来深建设者在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方面享有的权益。
目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草案)》已基本形成,市人大两次征求了市、区20多个部门和部分来深建设者代表的意见,有望年内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