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自证件签发日期开始,每满一年前60日内,务必办理居住证签注(延期)。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期满的,使用功能中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签注流程,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条件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申办居住证签注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记录的居住时间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签注。申请材料持证人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签注的,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程
序个人申办居住证签注流程
(一)持证人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签注的,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受理点经初步核对,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告知签注成功;不符合条件的,即时告知理由。
(二)持证人通过网络申请签注的,应当通过居住证账号登陆网上办证系统,填报有关信息,申请材料完备并提交成功的,系统出具受理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