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如何办理,基本条件是什么呢
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2、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申办《深圳市居住证》需要提交的证件材料:
1、《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
2、身份证。
3、数码照相回执。
4、按规定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之一:就业、居住地地址或学习证明材料(三选一)。
申办《深圳市临时居住证》需要提交的证件材料:
1、按规定填写《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数相回执。申请人到有开通网上认证的照相馆拍摄数码照相并取得照相回执。
备注:
1、有效期限?
统一为1年。
2、签注办理期限?
新办居住证后,应当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居住证签注。
前几天新出的积分入户政策中,有一项基本条件: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解读:网上提交积分入户申请之时,申请人应持有2015年6月1日后向我市公安机关申领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如提交申请时没有申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可先向我市公安机关申领后,再进行积分入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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